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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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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纷纷转身走人了。

    而白景宸则阴沉着脸,将宝剑送入剑鞘之中,转身走下比斗台。他接过管事赠予的获胜奖励,里面装着数十颗的中品灵石,这是他一日获得从头到尾的胜利,累计下来的每一把的胜利奖励,是他自己赚来的灵石。

    他接过之后,便将其装入到了一个新的储物袋之中,对着管事的抱拳道谢,便也离开了此地。

    而在黄昏时分的此刻,他呆呆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之后,不仅没有回去洞府之中,反而向着白马山的方向走去。

    他离开了白马城城门,出了城之后,依旧选择用双腿走路,他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直到夜色低垂的时候,他才骤然停下了脚步,闭上了双眼,用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说道:“监视我一天了,这里并无外人在场,出来罢。”

    他的话音落地之后,周围却安静的没有一点人类发出的声音,只有响亮的动物声音、呼啸着的风声,以及风吹动花草树木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响。

    白景宸见这人如此不识相,便冷笑了一声,继续向前走去。

    他一直走到了白马山的外围,才停下了脚步,此时天色已经亮了起来,他竟是走了一个晚上,他望着眼前雾蒙蒙的白马山,又低头看了看腰间空荡荡的腰带,然后屈膝坐在了地上,就这么休憩起来。

    他今日受了较为严重的外伤,看起来皮开肉绽,但是这些伤,都是伤在表面上的,只需要几日便可以复原,而若是服用丹药或者是敷上药膏的话,好的会更快,且对身体完全没有损伤。

    他不喜欢安静,也不喜欢休息,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管不住自己的思绪。

    越是心中厌恶,却又越是难以割舍,他对这样的自己,感到痛恨和唾弃!

    他闭上了双眼,竭力放空大脑,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居然就这么安静的沉睡了一会功夫,直到天色渐亮的时候,他服下了一颗自己炼制的初级益气丹,走入到了烟雾缭绕的白马群山之中。

    ——————正文完——————

    ps:感谢大家打赏的霸王票!为霸王票加更,第二更在中午13点。

    ——————防盗部分(正文3148字,防盗3068字)——————

    而《三千大荒》这部小说,他是在末世之后的第二年里,闲得无聊才会翻开来看看,当时只出版了半册,因为末世到来,一切秩序都被打破,写书的作者早已不知所踪。

    这部小说在网站上连载的时候,名气也不算大,苏温良在众多的小说之中,挑中了这一本,只是因为自己的表弟突然说道,这本书里的反派boss,名字倒过来之后,和自己的名字一样,他才会翻开来看看。

    当时真的只是随意翻了翻,基本上一目十行,很多的剧情都是一眼扫过去,并没有仔细的研读,如果他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到这本书里,他一定会将《三千大荒》这部小说,当做教科书一样的反复研读,甚至还会花无数的晶核,在基地的公告牌上公布一个任务,就是找到《三千大荒》的作者,让他将这部小说完整的写完。

    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苏温良叹了一口气,脚下转了一个弯,到了更加昏暗的地牢之外。

    《三千大荒》是一部修真小说,男主名叫白景宸,当时苏温良看书的时候,对这个男主可谓是印象深刻。

    在上册之中,最开始的时候,将这个白景宸塑造成为一个倒霉蛋,男主做成他这个样子的,也算是罕见,简直悲催到了一种境界。

    不过,男主出场时悲催可怜,符合男主升级流小说的普遍套路,苏温良对此不予置评,但是白景宸与其他男主不同,他长得不是英俊逼人,反而长得格外的斯文俊美,带着雌雄莫辨的美感,身上气质卓越。

    等到的最后一卷之中,才讲述了白景宸的本体,是早已被灭族的胭脂龙,是龙族现存的唯一后裔。

    胭脂龙,听上去就充满了脂粉气息,而这样的一个备受欺凌,颜值满格的男主,就是这部小说的中心人物。

    就上册的剧情来看,男主是一个在逆境之中,依旧保持赤子之心的男人。

    按照女主刚刚被灭族的这件标志*件来看,现在的时间,大概是剧情最开始的地方,也就是男主进入到天衍宗之中,成为了一名外门杂役弟子,开始了修真之路的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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