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明拿着信,走到院子里,在树荫下的板凳上坐了下来。
他又重新看了一眼黄色的信封,信封左侧印有主席头像和主席语录,顶端则是“敬祝主席万寿无疆”的字样。
看了看寄信人地址,确定是从部队寄来的,署名却是“自远方来”。
王思明不禁挑眉,他心里已经有了猜测。
他拆开信封,掏出信纸,展开阅读:
我友思明:
见字如面!
我是郝鹏,许久没联系,不知你近况如何?
我如今在部队当兵,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军人,我想你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和开心。
还记得我们初中的时光吗?那时的我们充满梦想和憧憬。
我一直渴望成为一名军人,保卫国家,为人民服务。如今,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感到无比自豪和满足。
部队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
我们每天都要进行严格的训练,虽然有时候会很辛苦,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训练,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很怀念我们在一起上学的日子。还记得那时我们打赌,你赢走了我的钢笔吗?
哈哈,那时的我们真是调皮。
不知道那支钢笔你还留着吗?如果还在,一定要好好保存,因为它见证了我们的友谊。
最后,我想说,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无论时间和距离有多远,我们的友谊永远不会改变。
此致敬礼!
郝鹏
1973年6月18日
王思明把信叠好,重新塞回信封。
郝鹏,就是他唯二的好朋友之二了。
他们是初中同学,那时候他们一起在公社的中学念书。
可能是因为性格比较投契,两人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郝鹏还曾邀请他去家里玩,两人甚至一起偷看了郝鹏爸爸藏起来的《论语》。
要知道,这时候收藏这类书籍是不被允许的,若是被发现,可是要被拉去批判的。
那时,他们读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郝鹏说,应该是“好朋自远方来,才不亦乐乎”。
两人顿时哈哈大笑。
初中毕业后,郝鹏家搬到了省城,两人便通过书信保持联系。
王思明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英雄牌钢笔,轻轻抚摸了几下,嘴角轻轻扬起。
其实,自从穿到这里,王思明时常感到彷徨,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骗子。
他继承了这具身体,可他并不是原来的王思明,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家人的疼爱和朋友的关爱。
然而,他似乎也继承了那些情感,不然,为何看到娘就感到安心,看到郝鹏的来信会如此激动呢?
王思明感慨片刻,便不再去想。他本就不是多愁善感之人。
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顺其自然吧。
王思明拿着信回到屋里,在外屋地的箱子里翻找着自己上学时的书本和笔记。
他打算给郝鹏回信,可他不知道原主的笔迹呀,万一笔迹不同,可就麻烦了。
王思明找到笔记本打开,令他惊讶的是,那些笔迹竟与他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写某个字的小习惯都相同。
那就没问题了!王思明把郝鹏以前写给他的信整理好,偷偷放进了空间。
“吃饭了!三儿,快来端饭!”张翠花站在灶台边,对着角落里翻箱子的王思明喊道。
“好嘞!娘,我这就来!”王思明连忙应道,然后端起猪肉炖粉条走进了里屋。
王二民老早就把小炕桌给支好了,一看到猪肉炖粉条上桌,便忍不住想伸手抓一块肉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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