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柔被金妈妈抱回来时,金婉秋已经十岁,国外的少女都早熟,你说她长大一些后不会怀疑吗。但是真正金婉秋是怎么知道的,我也不清楚。”
胭脂听的毛骨悚然。
那么光鲜的豪门背面,原来也是——
闭眼,无话。
金入正后视镜里看见胭脂的神情,嘴唇动了几下,到底没再说话。
八十里的路程,半小时到了巴黎市区。
胭脂睁开眼:“谢了,我到了。可以路边停车吗?”
“你住哪?”
“额,我还是有权利保密的吧,金入正,我们不是朋友,你说呢。”
“不是朋友?”金入正勾唇,眼眸赫亮,又露出小虎牙:“我以为是了,在我和你推心置腹了之后。”
车子缓缓的滑行寻找停车道。
蓦地,车窗边闪过一个身影。
林可思?胭脂几乎喊出声来。怎么会那么巧?眼花吧?
“停车,马上停车好吗,我好像看见了熟人。”
“但是这里不能停车。”金入正伸头看窗外。
胭脂眼看着林可思的身影瞬间消失在华灯初上的人流里。
奇怪,他怎么会在,巴黎?
但是胭脂也不想让金入正知道自己的酒店,车子顺着凯旋门一直在慢慢的开,胭脂咬牙:无赖。金家人都是无赖。
他要是这样,那干脆就带他去圣米歇尔广场那里,那里地形自己熟悉,下车甩掉他简单些。
“金入正,怎么一直没有合适的停车地点吗?”
“没有。”他的声音还挺平静。
“好,我住在圣米歇尔广场。”
前座的男人抿唇一笑。
车子便向圣米歇尔广场的塞纳河边开去。窗外已经是一片霓虹。
就在塞纳河的桥头,车子终于停靠。
金入正望着后视镜里的女人浅笑:“知道你是不会欢迎我去喝杯茶的。所以,我不提这个要求。”
呵,算你识相。提了也是被狠狠拒绝。
胭脂麻利解开安全带下车,没有说一声再见,也没有回头看一眼车窗里那个失落的勾唇自嘲的面孔。
他有多落寞,只有他知道,一个流落异国他乡的不被欢迎的收养的孩子。
尽管这几年凭着奋斗,在法国的也渐渐有了生意,有了自己的小王国。但是尔虞我诈的生活令他厌恶。
他每年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旅游,去偏僻的地方,没开发的地方。
骨子里他有一种很深的怀旧清结。
如果他是十二个月被收养,他可能会快乐的乐不思蜀。但是他是十二岁,什么都能记得,什么都能懂,什么都能思考的年纪。
如果不是金妈妈一直一直那么慈祥,他也许早就回国寻找失落的乡愁和他熟悉的思念的语言。
胭脂慢慢走过喷水池,回头,见金入正的车子已经开走了。
放下心来。
走过灯光掩映的广场,对着一家小型艺术馆的橱窗发呆。
想起当年和殷斐在对面房子里的点点滴滴。
她已经好久没有来这里。
久到差不多四年。
花神咖啡馆还是那么生意红火,胭脂想它可能会一直火下去,随着法兰西这块土地的存在一直火下去,哪怕她们这一代人凋零了。
海明威不是也成为的百年前的记忆了吗。
“小姐,这花您买吗?”
一口不流利的法语,一个黑人男孩抱着一大束剑兰。
又忽然想起当年为了气殷斐而结识的大卫,在这里,他特意跑出去,抱了一大束剑兰。往事如梦。胭脂回头头。
“抱歉,不买。”
忽然不远处有人惊喜般低呼的跳过来:“哇!老天帮我!胭脂!”
林可思激动的奔过来不管不顾的抱住胭脂转了一圈。许久才平复下激动。
“你?怎么会是你?你来巴黎办事?”推开林可思,胭脂不敢置信。
他的脸上有有明显的淤青,和破痕。
“胭脂,来巴黎我就是为了找你。真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一定是心有灵犀。”
“找我?为什么?”胭脂简直想说小岳岳的那句:太神奇了。
真是太神奇了,在巴黎,为了躲避金入正才来到圣米歇尔,竟然看见林可思?
那么刚才街边一晃看似熟悉的身影就是林可思无疑了。
“为什么?”林可思笑容灿烂,脸上的淤青丝毫没影响他的心情。
刚才因遇见的热情逐渐平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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