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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流浪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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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流浪嘟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天天成为被人关注的人将活得好累,回家养鱼只为生活计,能活得更轻松一些总是好的。丁文只能用上次骗木兰的谎言去推搪父亲的疑问,“爸,这是一个朋友研究的成果,在还没申请专利之前,你可不能泄了商业秘密,不然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倒是我没想到的,我想这水应该是活性水。”丁父只得按下这个念头。

    从此,这个洪荒湖水被贴上了“丁氏”活性水。

    丁文给予确认,他要父亲帮忙化验池塘水样的事了,还说那桶水也是活性水。丁父马上从沙发起身,到厨房里搜罗,他除了爱好养金鱼,也爱那些花花草草。

    罗元盯着大海碗,胖脸已成苦瓜脸,一双泡泡眼不再灵活转动,面前这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已深深困扰着他。

    丁文觉得这大厅太沉闷了,不如出去走走,拿出要试验的池塘水样给父亲,背个包转悠出门了。

    马市是个县级市,因背后的一座马山而取名。马山的海拔不高,形状象扬蹄的奔马,山上的树木郁郁葱葱,山下流淌的河就是苏河。这几年政府注重了环境和群众的公益,在马山建成了公园,苏河也用低坝拦截,使马市成了名符其实的依山傍水江南小城。

    目标就是新华书店和银行。到了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养殖方面的书,特别买了一套介绍水产品种类、附有彩图插页的书。嗯嗯,海洋、淡水的全有,还有贝类、澡类的,丁文深感满意。

    出了新华书店,到银行提了三万现金,想想提着这些书不方便,丁文打车回去,在小区门口刚好碰上丁母三人。

    “哥,你看那只小狗从市场一直跟着我们回来,怪可怜的。”丁香指身后一只哈叭狗,不满地瞅着母亲。

    可它的样子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身大如猫,一身长毛已脏得不知颜色,走路时还有一只前爪跛了,整一个流浪汉的样子。它仰头嗅了嗅,直跑向丁文,竟咬着他的裤管不放,嘴里呜咽地叫,摇尾乞怜。

    “小文赶紧踢开它!脏死了。”丁母气恼地喊。

    若是以前早一脚将它踢飞,但遇上灵异之事后,觉得有时对事不可以常理度之,丁文摆手示意母亲噤声。那小东西似识人性一样,放开了他的裤管,竟高兴得在跟前打滚。

    这倒奇怪了哈!四个人均发出这样惊叹。

    丁香趁机提议带这个小东西回家,桑木兰也在一旁帮忙说项,“这狗可以带回咱们的桑家坞,那儿太清静了。”

    丁母一想也是,只得交代丁香将小东西洗干净后,再带回家里。

    小东西一直望着三人进入楼梯后,才跟在丁香脚跟后,来到了传达室旁边的洗衣池。

    回到家里时,见丁父和罗元二人已不再专注于那个海碗。丁父在阳台忙着他的盆栽和菊花;罗元轻松看着电视,原来是养鱼栏目,丁文好奇地问,“翻肚了没?”

    “翻了!”罗元没好气地翻白泡泡大眼,果如牛瞳。丁文见他吃瘪,不用看就知道金鱼没事,只是听了丁父从阳台传过话,“这鱼不想吃东西、精神状态变得更好”,暗道这无疑违背了他养殖食用鱼的原则:应该是光长膘,不长精神的;看来这洪荒湖水用以育鱼苗,成功率必是非常高。

    丁文掂了掂手中的塑料袋,转而一想,“嘿嘿,咱这次是有备而回。才三天嘛,以为是吹气球呢?”有了将试验进行到底的决心。

    丁文放好书后,垫着脚进了厨房,见母亲和桑木兰已忙开了,忙中偷闲交谈,看俩人的样子很会享受厨房的乐趣,不过一见丁文进来后碍手碍脚的,便被赶出厨房。

    呃,自己怎么就游离于“各团体”之外?丁文已打算回桑家坞。

    午餐的胡子鱼汤成为主餐,乳白色的鱼汤,巨补啊......滴嗒滴嗒,泡泡同志差点滴下口水。这吃货,也只有吃的时候,他才会忘记养金鱼的事。嗯,鱼汤鲜美而滑口,一股葱花的清香掩去了鱼腥;肉韧而有咬头,一股清新之气代替了淡水鱼常有的土味。

    丁香回来了,手抱着一只纯白色的长毛动物,与刚才那只脏狗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我刚才特意买了两小袋洗发精,洗完后到发廊里吹干。你们瞧,嘟嘟好看么?”丁香兴奋道。

    嘟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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