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彬的这般谦逊姿态并没有让郑文杰感觉好受一点,反而有一种被轻视的羞辱感,如蚁虫撕咬,不剧烈,却细细密密、无休止地煎熬着他的内心。
什么叫不知他今日在家?分明昨日还在村里遇见,此刻摆出的这一副嘴脸给谁看?
郑文彬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分明是在嘲笑他,嘲笑他读了二十年的书仍一事无成,嘲笑他被书院退回,以后只能依靠自己,连想找个请教问题的先生都没有了。
十年前,秀才的功名足够他在村里昂首阔步、受人敬仰,却突然就不够看了,自从袁承随姑婆回乡,自从李三郎、李栓子接连高中,自从郑文彬这个以往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仰望他的小子也一步步越过了他,他这个秀才在村里人眼中竟仿佛废物一般,走在路上都要被人指指点点。
文彬不知这位堂兄此时的想法,但他的确是故意这么说,故意如此奚落他的。
年幼时的记忆已经褪色,甚至有许多都完全不记得了,只能偶尔从娘的絮叨中听见一二,而后突然有一个模糊的映像。但他却始终记得,三姐在大雪天里还要背着篓子上山,小小的一团几乎转眼就会被雪花淹没,找回来猎物,进了奶奶的手就再看不见影了,要一直等到大伯一家从镇上回来,他有时候运气好就能吃到一块沾了油水的芋头或咸菜。
幼时最幸福的,就是躲在河湾里偷偷煮肉吃,他不记得那个味道了,却总觉得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他看着站在那半扇窗户后的郑文杰,年将而立,依然穿着一身青衣儒衫,作文士打扮,却连头发丝都在显示着“颓然”二字,不由得,越发的挺直了脊背。
郑嘟嘟也跟着他挺了挺背,抬头看着他巴巴的说道:“哥哥你不晓得吗?大哥他已经离开书院了,以后都不用起早贪黑的读书,寒冬酷暑也不用来回赶路了!”
真是让人羡慕得很。
郑丰谷敲了下他的脑袋,又瞪他一眼,这是值得羡慕的事情吗?
文彬惊讶的眉头微动,然后掩嘴轻咳一声,一副第一次听说的样子,目光歉然的说道:“是这样吗?真是抱歉,回来后一直忙于应酬,倒是疏忽了自家人的大事。”
忍不住弯起的嘴角就藏在他的手掌后面。
从郑嘟嘟的这个角度,正好抬头就能看见文彬嘴角的弧度,不由得一扁嘴,然后伸手戳了戳另一边的爹。
您大儿子在偷笑呢,您咋不教训他?
郑大福听到声音从堂屋内走了出来,郑丰谷当即快步迎了上去,文彬也不再与郑文杰闲聊,跟着上前朝郑大福行礼,并奉上几样礼。
“这是几样补品,并不是多金贵的东西,凑活着能给您和祖母平日里补身子用。这几盒点心是之前经过府城的时候在府城的点心铺子里买的,特意挑了松软的,不费牙。这里还有两身衣裳,用的料子都是从京城带回来的,花色样式正适合您和祖母,就是不知是否合身,您不如换上试试,若有不合身的,我娘叫我带回家里,她再改改。”
郑大福讷讷的坐在上方,紧紧的抓着捧到他怀里的这身新衣裳,不住的说:“合身,你娘做的向来都是极好的,肯定合身。”
文彬微垂首,抿嘴一笑,恍惚还是当年那个有些胆怯,腼腆的小男孩。
郑大福用力的眨了眨眼,就看到站在面前的孙儿身长玉立、文质彬彬,仿佛是哪个富贵人家里出来的公子少爷,已经与村里的其他少年郎截然不同。
这是一种叫气质的东西,读过许多书,见过许多世面,身上散发的气息就会自然而然的与旁人不同。
他曾经以为自己比村里人有更多的见识,后来又觉得长子和长孙与村里的其他人不相同,再后来,妹妹带着袁家的那个侄孙一起回到白水村,他又觉得那少年通身的气派竟把他一向看重的长孙都给比下去了。
但这是显而易见的吧,毕竟袁家富贵,就算当年被抄家发配,人不死,底蕴犹在,就自然还能再站起来。
他下意识的把长孙和文彬比较,突然发现不能比,完全不能比,老二的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突然长成了这个模样?他甚至都不敢与这个孙子多对视一眼。
视线偏移,就看到了站在文彬身旁的郑嘟嘟,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神光流溢,胖墩墩的像极了当年那个敢挑战他的权威,敢跟孙氏对着干的小丫头。
郑大福忽然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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