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凰客栈,现今金陵城最豪华最奢侈的住宿场所,单间一夜最低报价是十个金币,这在次一级酒店可以住一个月。这处旅店原本是虎姐的资产,在她倒台后并入三大家族名下,成为了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贵族们的摇钱树。
要说这人生真是有意思,当年四大家族之首,以一双铁拳打下金陵城偌大基业的令狐悬舟,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夺取了一切,而自己心爱的女人,也没能守住这份基业太久,便被打倒离开繁花似锦的金陵城了。反倒是不算太过冒尖的金陵城三大古老家族,这些看起来肥头大耳,臃肿不堪的老家伙们活了下来,活到最后,而且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
时也命也,造化弄人,有时候真的是这样。
凤求凰客栈,廷方占据了其中最豪华的房间已有多年。
“叶飞哥哥,能够重新见到你真的太好了,我真的想死你了。”豪华的会议室里,廷方着急地向着叶飞表白。每个铁骨铮铮的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无限憧憬的偶像存在,毫无疑问,叶飞就是廷方心目中的偶像,是他无限憧憬的那个人。叶飞为不平事拔剑,叶飞的行侠仗义,叶飞的敢作敢为都是廷方深深羡慕的,他渴望成为叶飞这样顶天立地的男人,并一直为此努力。
叶飞看着穹顶上明亮的火焰灯,心说廷方作为擂主,看起来真是挣了不少钱:“怎么样,过的好吗!”
“不好,一点都不好。”廷方虽然个子长高了不少,但是性格一点都没变,大大咧咧的没什么心眼,“我的姐姐变了,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家了,也再没有人来找过我。”
“是不是感到不适应。”
“已经适应了,只是不明白人为什么变的这样快。”
“傻孩子,这世上最难以捉摸的就是人心啊。”
“叶飞哥哥,我总算明白你当年的感受了,被亲人背叛是件痛苦的事情。”
“当年的事不必提了,我来是要问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加入你……们?”廷方的目光落在叶飞身后的五个人身上,“传闻,近些年江湖上兴起了一个神秘的组织,组织由六个实力强大的人物组成,非正非邪,非善非恶,经常做出石破天惊之举。
组织的教义好像是——为所欲为!”
“神组织是我的建立的,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能加入组织,目的是为所欲为!”
“叶飞哥哥我知道你怎么想的。”
“你知道?”
“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要和天对着干是吧。”
“真有你的,居然猜到了。”
“我最了解你了。”廷方笑嘻嘻地,“在斗技场呆了那么久,早就腻歪了,叶飞哥哥我决定加入了!”
“好。”叶飞伸出右手,廷方同样伸出右手和他紧紧相握。
“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决定让咱们组织更加正规,让组织的成员具有明确的身份标识,每一个成员都代表了一方领袖,如同蜀山掌教向认可之人授予春秋印。”
“你想怎么做?叶飞哥哥?”
“我要打造九枚戒指。”
“九枚戒指?”
“九是至高之数,我们组织的骨干成员限定为九人。这九人每人佩戴一枚戒指,戒指上分别雕刻蔷薇花、百合花、曼陀罗、金狮子、剑与盾、双头鹰、三头犬、骨龙和毒蝎。我们还要有属于自己的旗帜,旗帜的图案我已经想好了,就是九头龙!”
“哇塞,听上去好霸气啊。”擂台上大杀四方的李廷方,在叶飞面前如同迷弟一般。
“你什么时候想好的,也不和我们通通气。”楚邪说。
“这不正要和你们说吗,觉得怎么样。”叶飞微笑。
“挺好。”
“同意。”
“同意。”
“同意!”
组织的人相继答应,唯有红娘没有做声,柳叶眉毛微微蹙起,道:“这样是不是太高调了。”
叶飞站起,走到红娘对面两手摁在她的肩膀上:“便是要天下的人都知道,我们是神的一员。”
“霸气侧漏!”
“好哦,好棒哦。”
“叶飞万岁。”
“有意思。”
“怎样!”叶飞望着红娘的眼睛。
后者红了脸道:“还能怎样,同意喽。”
“好,全票通过,就这么干了。”叶飞伸出右手,其他人的手相继伸过来,神组织所有成员手心向下,彼此相交,团结一致。
“重点来了,这九枚戒指要用什么材料锻造。”说完了设想,叶飞抛出了实际问题,“我的想法是,戒指需要代表我们的身份,这意味着除了平时携带之外,它还应起到印章的效果,所以戒指的表面应该是立体的,是可以印章盖章的。”
看众人没听太懂,叶飞不多做解释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它还应具有一定的灵力,或许我们九个人可以在每一枚戒指里都注入自己的灵力,然后一代代的传承下去,让得到戒指的人,感受我们当年的信仰和自豪。”
“听上去很棒。”
“由于这些重要的用途,所以戒指的戒身必须足够坚固耐用,要具有不朽性,可是什么样的材料能够不朽呢。”
众人沉默下来,其实叶飞说的他们听不太懂,也从没想过,但直觉认为叶飞说的一定是对的。
“算了,材料我自己想办法,这些天你们好好玩吧,我要暂时离队。”
“你要离开?”叶飞一说要走,神组织的成员马上立起了耳朵,毕竟他们都是因为叶飞才聚集在一起的,如果叶飞离开,将马上失去主心骨,变成一盘散沙。
“放心,很快就回来。”叶飞自然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我离开的日子组织的一切行动交给红娘,你们都要服从她的安排。楚邪你可以去斗技场打架,但是不能太过了,不能滥杀无辜引起仙人的注意,听到没有。”
“咱们不是为所欲为吗。”
“我的天,你把我说的哑口无言了居然。那随你吧,想干啥干啥。”
“开玩笑的,我有分寸。”
“希望如此。”
……
神组织的成员万万没有想到,叶飞今天大胆的设想,在未来的日子里成为了一种传承一种象征,成为了神组织代代相传永垂不朽的基石,九州最神秘莫测的组织以此为根发展壮大,代代兴旺,成为日后搅动九州风云的第一组织。
而“为所欲为”四个字,更是成为了神组织的代名词,往后数代越演越烈,吸引无数教徒争相加入。
叶飞,作为神组织的创建者,被后世尊称为王!
夜深人静的时候,叶飞敲开了楚邪的房门,后者睡眼惺忪地看着他,眼中充满了费解。
“大半夜的,想打架吗?”楚邪的眼里除了打架就没别的了。
“打架打架,整天就知道打架,我怀疑你脑袋被驴踢过了!”叶飞没好气地说,也只有他敢和楚邪这样说话。
“你半夜三更敲开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的房门,不是为了打架,就是想图谋不轨喽?不好意思,虽然你是老大,但我楚邪不好这一口,请自便吧。”
“滚!”叶飞一脚踢过去,把楚邪踹进了房间,自己跟着走进去,关上房门。
楚邪永远睁不开的眼睛现出惊恐的神色,做小女子娇羞态捂着健硕的胸肌,屁股贴着地面连续向后退:“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喊人了啊。”
叶飞真是又好气有好笑,坐在茶桌的边凳上,表示自己不会接近他,然后说道:“楚邪,有件事情我想求你。”
楚邪总算明白了对方的来意,坐到叶飞对面倒了杯茶水给自己压压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打架我行,其他的还是算了。”
“想找你帮个忙。”叶飞语气变得委婉起来,似乎接下来要说的事情有些难以启齿,这勾起了楚邪的好奇心,“快说,快说,有什么事直说吧,真想不懂什么事情能求到我身上。”
叶飞表情尴尬,目光躲闪,试探着问道:“听我说完你可别着急,真不愿意那就算了,不为难你。”
“你说啊!”
“楚邪,我想要找你要一件东西。”
“什么?”
“陨星!陨星一共有七颗,我想要其中之一。”
“开玩笑,那是我的仙剑!你拿走了,我的实力岂不是要下降七分之一了!”
“话是这样说没错,所以才难以开口,哎,既然这样那就算了。”
“等等!叶飞你要我的陨星做什么?”
“用来打造戒指!我想了很久,既能永垂不朽,又可以封印灵力,上面还没有剑灵又绝对坚固的材料只有你的陨星了。陨星是天外陨石打造而成,坚固耐用,可大可小,能够囤积储存仙力,而且上面没有剑灵封印。”
“原来是为了打造戒指啊,可你也不能把主意打到小爷我的仙剑身上啊。”
“这不是和你商量吗!我想好了,如果你愿意牺牲一下的话,我愿意用一匹绝世黑马跟你换。你看看哈,你是万马之王,身上有着三千野马的灵魂,却没有一匹真实存在的,与自己身份相称的马王当坐骑,我这里刚好有一只,可以作为补偿。”
“那也不行啊。”
“既然如此,当我没说过,我再想想其他办法。”这个请求本就有些强人所难,所以楚邪拒绝后叶飞也不墨迹,转身便要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楚邪却从身后喊住了他:“先把马王亮出来给我看看。”
叶飞听到对方态度有变化,会心一笑,立马转身假装大方道:“难得你如此深明大义,放心,就算你最后不答应我的请求,马王也送给你了。”
“别!我可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先看货再说。”
“你开窗户干啥。”
“这小小的房间可容不下马王,要看货得去外面。”
“好啊。”叶飞纵身一跃跳了出去,如猛虎出笼在房顶上窜跃,几个起落就到了金陵城的最高处,又几个起落就到了城墙下,再纵身一跃来到城外面。
楚邪紧随在后,叶飞走到哪他就跟到哪,一点没落后。
两人在城外旷野中停步,夜晚的金陵城亮如华昼,即便是郊外也亮堂堂的,目可视物。
叶飞打开气吞山河卷,顺着虹光进入其中,再出来的时候坐下已经出现了一匹高大英俊的黑马。
黑马足有五六米高,一身黑色的鬃毛像是刚刚刷过生漆一样,油亮油亮的,随着风飘逸的舞动,宛若一面亮眼的旗帜。眼睛是红色的,有神而专注,即便被叶飞骑在背上,脖子也是高高扬起,摆出一副睥睨一切、无可匹敌的架势,四蹄沉重,九州的地面撑不住它,以至于蹄子陷进土里一指深。马腹平坦,后背有一个斜度,尾巴分出无数小叉,像是女人美丽的长发。
仔细看,黑马的身上其实是有条纹的,只是条纹颜色很深,以至于夜下看不清晰,鼻腔喷出的气息居然是熔岩的灰烬。叶飞立马的时候,它的前蹄高高抬起,垂直站立的高度至少有十米了,四蹄黑亮沉重像黑铁似的,普通人被它踢中了至少一个月起不得床。
这匹马是马王墨玉的后代之一,年纪不大还是匹幼马,聪明的很也倔强的很,一直不愿意听从父亲的教导,被马王墨玉送给了叶飞。
叶飞干脆将它带来九州,本想着直接赠予了楚邪,事情一多又忘了,直到想到做戒指的事,才又拿出来和楚邪做交易。
黑马身子太大了,后背宽厚,以至于叶飞坐在它背脊上的时候,两条腿需要劈叉,呆着有些费劲。它现在的体积有些尴尬,再小一点叶飞就可以顺利骑在上面,再大一点就可以坐在上面,唯独这个体积,骑也不是,坐也不是。
黑马一出现,楚邪的眼睛都直了,一双眯眯眼今天晚上第三次睁开,围绕着黑马转圈,上下打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楚邪本是万马之王,胸口和肩膀上封印着千匹野马魂灵,对于马儿有着天生的亲近,眼前的黑马正是他所中意的。
与此同时,黑马也发现了楚邪的与众不同,一双马眼猩红,仔细地打量楚邪,时不时的撂下蹶子。
一人一马互相盯着对方,叶飞满意地笑了,悄悄从马背上遛了下来。
夜风吹打,一人一马互相对视着转圈,某一个时刻楚邪忽然一跃而起,直接窜到马背上,黑马撂蹶,又蹦又跳想要把楚邪颠下去,可惜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楚邪聪明的很,坐上马背之后身体压平,双手死死揪住黑马的鬃毛,两腿狠夹马腹,任凭黑马上蹿下跳死不松手。黑马性子也是刚烈,眼看甩脱楚邪不得,干脆使出两伤的法子,居然直立马身往树上撞去。
要知道,这匹马正是因为性子刚烈如火不服管教,才被马王墨玉轰出来的,以人类之身想要驾驭它自然没那么容易。幸好楚邪也够顽强,黑马直立身子往树上撞,楚邪仙罡都不腾起,直接用血肉之躯撞过去,将一人合抱的大树撞断,然后是第二棵,第三棵,一人一马所到之处,尘土飞扬,树木躺倒一片,可谓一片狼藉。
马虽然是杂食性动物,但是性子刚烈,就连草原的王者狼群都奈何不得,甚至反过来受到它们的攻击。人类驯化战马都是先选体弱的,慢慢饲养培育出后代,再挑选其中比较强壮的送到战场上。真正的野马野性难驯,是很难听从人类差遣的。当年的叶飞也不是将墨玉驯化了,而是和它成为了朋友,由此相伴终生。
楚邪作为马王,身上封印三千野马生魂,其对马的亲近和了解远非常人可比,加上他顽强的性子和矫健的身姿,过了大概两个时辰,缠斗终于停止了,黑马喘着粗气停在原地,终于是不再折腾了,而此时,方圆千米已被夷为平地。
楚邪露出笑容,刚想起身,没想到黑马又再腾空,居然是耍了个心机故意诱导他露出破绽。
“好聪明的家伙!”楚邪好胜心气,反而越来越喜欢对方了。他这个人天生是个武痴,崇拜强大的对手,痴迷向强者挑战并找到战胜强者的办法,是个喜欢啃硬骨头,遇强则强的人。
黑马的不屈服和小心机成功激起了他的好胜心,楚邪被颠起后,用了一招千斤坠,快速回到马背上,双手用力扯住马的脖子,双腿夹紧向地上压,居然是将黑马压的前腿跪地,再生猛一甩,将体长五米的黑马摔倒,黑马结实的身躯砸在地面上,嘴里终究是吐血了,许久起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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