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事情就这么被定下了。刘玉婵的母亲拿着离婚协议书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律师事务所,那感觉就像是骆驼突然卸掉了身上的一身货物一样,无事一身轻。
婚姻到了这个地步,有点可笑,更有点可悲:“吴先生……你说我将来会变成这样吗?”就连我们的刘大警官都深有感触了:“瞎说什么呢。刘警官,您这么好的女孩子,一定会遇到非常好的人的。”
我这是什么奇葩的安慰?“是吗?也许吧。对了,吴先生,你么还不急着走吧?”不是不急着,是根本不走,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没做的。“我们还没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呢,为什么要走?对了,老韩,这件事谢谢你了。”
“千万别谢我,这事儿可算是办砸了。不得不说,伯母是遇到了婚姻陷阱啊。这种的要么你就净身出户,要么你只能忍受屈辱继续过下去。”这一点,我已经看出来了。
从那位刘大叔不屑的眼神和视贤妻如粪土的态度里,我看到的是一个猎人打到兔子之后满足的笑容:“恩,那老韩,我们先走了,回头联系。”
时间一转,到了第二天,我和刘玉婵一早就到民政局去等着某个人了,等到九点多,等来的却只有伯母一个人:“伯母,刘叔呢?”
虽然这么叫让我有些犯恶心,但这是对一个人起码的尊重:“刘叔啊?他不来,昨天晚上看到离婚协议书就懵了,读完之后他还想撕了协议书,如果不是我收的快,离婚协议书已经被撕了。”
果然,他不愿意来,毕竟有谁愿意舍弃一个用纸即来挥之即去的保姆呢?“伯母,现在我们就看您了,您是愿意离婚还是愿意就这么凑合下去。”
“凑合下去?伯母就是傻子,离,这次一定要离,只是他不签字……”我看了刘玉蝉一眼:“这好办,刘警官,你在这里等着看着你妈,我怕刘叔会派人来威胁伯母。”
刘玉婵很干脆的答应了,一点都没有质疑,显然她对自己的这个父亲,也是极度失望了。不愿意签字?没关系,我们让他无法去签字就好了。
这一点是韩信告诉我的,如果一方无法感到民政局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可在双方户口都在的情况下,由一方代替另一方签字:“喂,扬劲,准备一下,咱们该动手了。”
“这……不好吧,不管怎么说,那个刘大旺他是个普通人,我们这么做……”“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法律这两个字不是用来祸害别人的,有什么不好?”
听我这么说,扬劲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下来:“行吧,你告诉这次怎么做。”
“现在,直接去他家。我去赌场,我会让一个人打电话告诉他钱就在家里,以这位刘叔的性格,知道钱在哪儿,就是把命都丢了也得把钱拿到。”说罢,我缓缓的挂了电话。然后拨通了刘玉婵的电话:“刘警官,你现在给你爸打个电话,告诉他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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