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公交站牌装饰的很梦幻,刷着油漆的小黑板上,上面写着一句法文,正好这句法文是‘我爱你’的意思,她认得。
“小叔,你看外面,这个站的站名好特别。”她有点后悔这一路自己翘着二郎腿躺尸了,错过了外面不少美景。
“你嘴角这里有东西。”沈浩平却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示意她。
“有东西?”林恩然的注意力这才从窗外转移回来,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怎么样?好了么?”
“还有。”沈浩平佯装咳嗽了声,表情有点不自然。
林恩然顿时捂着自己的嘴巴,还以为自己嘴上粘了什么恶心的东西呢。
她下意识地去拉遮阳板,本想看一看自己嘴角上到底有什么东西。
当把遮阳板拉下来的时候,啪——一片片红色的玫瑰花瓣落在了她的脸上。
咔擦——咔擦——
立刻,有两道闪光灯划过侧脸。
林恩然被这景象给惊到了,愣了一会儿,等花瓣都散落完,她才看见,遮阳板里居然也写了三个字,和外面油漆黑板上的字一样,三个字——我爱你。
“这是……”她怔了怔,脸转向窗外,发现不知从哪里蹦出了方媛和陈疏影两人,陈疏影手里拿着相机,方媛手里则捧着一束红玫瑰。
她看了看她俩,又把目光转向了车内的人,“小叔,这是?”
“23岁,生日快乐!”沈浩平脸上的表情终于恢复,从自己早就备好的小盒子里,拿出一条花蝴蝶的薄丝巾,系在了林恩然的脖子上。
“Lord of my love, to whom in vassalage
Thy merit hath my duty strongly knit,”
沈浩平的声音是属于男中低音那种,低音炮,很有魅力。
当他对她朗诵出莎士比亚的情诗时,她的心都在颤抖,竟忍不住,下意识地附和起来。
“To thee I send this written embassage,
To witness duty, not to show my wit:”
念完这一句,两人几乎在同时,又念道:“Duty so great, which wit so poor as mine
May make seem bare, in wanting words to show it,”
这首莎翁的诗,是她大学里最爱的一首。
和《致橡树》一样,无数次自言自语地背过,站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下,幻想未来有一个和她志同道合的人,一起文青。
“小叔,你怎么会这首诗?”
“别忘了,我精通16国语言。”
沈浩平勾起唇角,笑得那么不可方物,让旁边的事物瞬间都黯然失色。
林恩然捂起了自己的脸颊,一如当初那个迷妹一般,激动地在位置上扭来扭去。
扭几下还不够,还一边跺脚。
“啊啊啊,小叔,你简直就是个妖精!会72般变化!”
“一、妖精最好用来形容女人;二、会72般变幻的,是孙悟空,不是你老公我,如果你觉得自己是猴子,我也不可能是猴子派来的逗比。”
“噗。”林恩然简直哭笑不得,她只是没想好夸他的话嘛。
抖了好久的脚,她才兴奋地一把扑进他怀里,激动道:“老公,我也爱你,这是我这23年来,收到的最难忘的生日礼物。”
她把自己的脸埋在他的肩膀上,蹭了蹭,那一刻,竟然有点想落泪。
原本以为这一年的生日就这样了,却没想到,事后还能重新得到惊喜。
沈浩平感觉到她在颤抖哭泣,不禁伸出大手轻拍着她的后背,“傻妞,这就最难忘了?”
他什么都没做,只是弄了点寻常的小浪漫罢了。
可林恩然却不这么人物,哭得很伤心。
一时间牵扯起往事,想起逝去的人,不免还是会感慨,物是人非,很多爱其实还在,但领悟的程度,已经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