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苍天之幸社稷之福
长孙无忌带着他的商队在吃饱喝足之后,离开伊吾城,一路向西朝着茫茫沙漠前进。
与此同时,一群急红了眼的吐蕃流浪武士也跟着商队缓缓前进。
大唐律其实只适应于城池,以及大唐旗帜飘扬的地方。
从伊吾向西需要经过六百里再能抵达柳中县,在离开伊吾城至柳中县这六百里的官道上,除了白天有唐军巡逻队经过,沙盗与土匪会有所收敛,然而当夜晚,唐军巡逻队回宿的时候,这里依旧成为西域法则的管理之下。
所谓的西域法则其实很简单,物竟天择,强者为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七口井距离伊吾城一百五十里,这里是汉代屯田军的所在地。当然,时过境迁,原本汉代屯田所早已被黄沙淹没,当初所开凿的数百口井,如今还剩下七口井可以使用,于是七口井就成了这里的地名。
在七口井这个地方,其实早已有商队在这里驻扎。随着陈应平定西域,西域与长安联系起来,自武德四年开始,商路重新开通,商人们只需要向唐朝官府缴纳税赋,就可以通商。虽然说,萨珊帝国还西突厥、拜占庭帝国依旧战争,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大唐的丝绸、茶叶和瓷器,都是拜占庭、萨珊以及西突厥贵族喜爱的奢侈品,一个两斤重的瓷器盘子,在萨珊帝国卖到黄金等价肯定是夸张的说法,不过一个盘子卖到五十银币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五十银萨珊帝国银币可以购买的货物却非常可观。
十枚银币可以一条萨珊帝国骑兵卖命,也可以购买二十名萨珊处女,当然也可以买十匹大食战马。当然,这就是一个盘子的价格。
马希姆一脸担忧的望着眼前的篝火,那张胖胖的大饼脸皱成一团。长孙无忌还以为马希姆心疼这一次的开销,于是笑道:“你放心吧,你只要把我去到高昌城,商队还是你的,我还可以在高昌城,给你补充十五驮的货物,让你带给四十驮商货上路!”
马希姆摇摇头道:“尊贵的贵人,您有所不知,马希姆并不是担心贵人会毁诺,只是……”
说着,马希姆朝着对面一个莫约百人的商队努努嘴。
长孙无忌仅仅看了一眼,对面那名脸上带着刀疤的吐蕃人,用凶狠的目光瞪了过来,长孙无忌感觉自己像被一只饿狼盯住一样,非常不自在。他赶紧收回目光,然后望着马希姆道:“什么来路!”
马希姆压根声音:“他们都是做无本买卖的人,恐怕是盯上了我们这趟货。”
长孙无忌不以为然的道:“马希姆,你去跟他们谈,告诉他们,货可以给他们,不要为难我们所有人!”
马希姆怯怯的道:“这……”
“放心……”长孙无忌笑道:“四十驮货,一点不少!”
马希姆深吸一口气道:“好,我去!”
长孙无忌冲长孙怀安使一个眼色。
长孙怀安凑到长孙无忌面前。长孙无忌道:“你去准备四匹马,等会万一谈不笼,咱们就骑马跑!”
长孙怀安闻言,不敢大意,赶紧离去。
长孙无忌的小眼睛望着火光,眼睛的余光却打量着对面那群凶狠的吐蕃人。他感觉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智者怀疑一切!
长孙无忌最不相信的就是巧合,他怀疑这会不会是陈应指使的,他怀疑马希姆会不会出卖他,他更怀疑,李秀宁是不是铁了心的站在了东宫那一边,他怀疑去了西域,能否在短短的时间掌握长史的职权……
时间不长,马希姆一脸轻松的回来,笑着对长孙无忌道:“主人,对面答应了,让我们付出一百金,他们保护我们平安上路!”
马希姆一边朝着长孙无忌挤挤眼睛,一边悄悄向着空闲下来的战马挪去。
可惜,长孙无忌与马希姆的交谈太少,而且没有默契。
长孙无忌朗声道:“一百金,我们没有,我们可以在抵达高昌城的时候,向商号借款给他们……”
话已经出口,就在这时马希姆灵巧的翻身上马,咬着马,一刀刺向马臀。
长孙无忌很难想象一个肥胖如马希姆的胖子居然会如此敏捷。
不过,就在马希姆翻身上马的同时,长孙怀安也牵着马走来。
然而,在这个时候,已经迟了。
杀戮已经开始。
这些凶狠的吐蕃人,拔出刀子向马希姆的商队杀来。
混战一触既发,事实上在这个时代,敢行商的人,没有一个善茬。当然,在这个时候的远程商人,其实都是半匪半商,能抢的时候,他们绝对会动手去抢,对方实力太强,该做生意就做生意。
马希姆的商队中,就有五名萨珊帝国骑士,还有两名身手高强的拜占庭斗士,这都是马希姆花大价钱买来的护卫。
特别是那个拜占庭斗士,所谓的斗士,就是在角斗场连胜十场,可以获得的活命的机会,当然,还需要有人出钱给他们赎身。马希姆买的这两个斗士花了足足二十枚银币,这让马希姆心疼不已。
然而,这个价钱还是值得的。特别是两名斗士背靠靠,抡起一个铁棍,打得一名吐蕃人,脑袋差点砸进肚子里。
长孙无忌吓得搂紧马脖,正准备跑。然而看着马希姆跑出数百步远,就停了下来。长孙无忌问道:“怎么还不跑!”
“跑什么?”马希姆道:“我只是怕被误伤,你看,我买的死士厉害吧!”
果然,顺着马希姆所指的方向望着。马希姆麾下的伙计,无一例外,从马背上抽出刀剑,与这群吐蕃人战在一处。
虽然马希姆的人数略少,然而他们却越战越勇,杀得吐蕃人节节败退。
在这个时候,长孙无忌终于确定,这如吐蕃绝对不是陈应派来的,陈应不可能派出去这群废物也杀他。
黑暗中,伏在沙堆里的两名黑衣人,望着这一幕摇摇头道:“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啊!”
另外一名黑衣人道:“还得让我们出手!”
“记得不要留下痕迹!”
黑衣人轻轻一笑道:“我办事,你放心!”
说着,他扯下身上的紧身劲装,取下包裹,从中取出一件吐蕃人的羊皮袍子,强忍着强烈的羊膻味,皱起眉头穿在身上,然后又用带着胭脂,将自己的两腮吐成高原红色。
吐蕃人最大的特色就是两腮红润,如同涂抹了胭脂一般。
这名假扮的吐蕃人,绕了一个大圈子,抡起刀子加入战团。
他一刀劈翻一名马希姆的卫士,然后从一名萨珊骑士手中抢过一张萨珊长弓,萨珊长弓属于超长弓臂,通常长达八尺,与中原王朝传统的反曲弓相比截然不同,这种单体弓为了追求较强的弹力,就必须使用坚硬的材质,不易弯曲,所以必须做...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