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欢乐颂2》,最戳痛人心的我觉得就是樊胜美说的关于房子的话,“那房产证上不仅仅只是‘樊胜美’三个字那么简单,那是对我爱情的一个保障,是对我未来婚姻的一个安全感,哪怕它偏一点,小一点,那都是一个家,不怕房东涨房租,我交不起,被人给赶出来,不怕半夜一个人在大街上孤苦伶仃地没人管。”如果你从小就家境优渥,你不会理解樊几近“变态”的渴望;如果你不曾亲身经历过,你更不能体会那种把尊严踩在脚底的耻辱感。
好在剧终年关聚会的时候,樊胜美说,“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樊胜美,终于有存款了,虽然不多,但我不会再去填家里那个大窟窿了。”
索欣的家里也算小康又是独女,所以她个人是没什么生活压力的,还听说她的父母早已商量好了,她的陪嫁就是一套单身公寓,那可是我靠个人一直不能实现的梦想。
婚后,我可是用了近十年付了一个小商铺的首付,再用五年去还房贷,等到合同到期,准备收租金时,却是楼在,租户也在,老板却没影儿了,业主一上前清理自己地面上的东西,特警就到了,说是没走法律程序,就是违法,租户也是受害者。
有的没能现场到的,在群里发信息如下:刚和家人打电话问了一下上午去的事,心里很是着急,现如今我个人觉得大家还没有理清思路,本人花了四个小时总结如下:一、要实名实铺登记,凡是到场登记的人,必须天天都来人(自己或家人),二、登记好后开始清场,我们买的商铺是共同体,把租户的东西搬离我们的位置,三、几十上百人如果搬不了一户二户租户,那么就回家不要要了!只要搬动一户,二户,三户,自动就能搬清一切,当然没卖的和没有参与的业主们铺位,不关我们事,租户有权利在陈(老板)的铺位上继续做生意。四、警察来了,和我们又没有关系,问警察能给我们证吗?能给我们钱吗,我们买的位置别人用还不给钱,我们让他们搬离难道是我们的错吗?四、每天不要清多,刚开始十户足够,慢慢来,这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需要持久战。五、不是多数的业主不能来吗?可以,凡是三天内没有和我们一起的,以后他们想加入我们,我们不带他们玩!亲爱的为此奔波的人,我们证证没有,位置位置不清楚,租金租金捞不到,要位置警察还来找代表,那个不是代表,那个不是铺主,哪个能代表大家?都能代表所有签字的铺主?我们和租户不是敌对关系!租戶钱被商场收了,租户可以找商场要,商场没有钱不给不退,租户可以把自己的商品搬到没卖的铺位上!反正我们花钱买的铺位不给租金谁都不能占用!如果您有私心不想上前,那么搬到你家的时候别人也有私心,结果就会是三个和尚没水喝,只要大家齐心一定能成功,因为我们有理有据,我们没有做违法的事,我们比谁都想商场能红火,比谁都想租户能多挣些钱,可前题是老板不能让我们哭,不能让我们就这样算了吧?团结吧,如果现在有人在你家客厅卖东西,晚上住你家卧室,你也会不上前吗?还会有私心吗?一样的道理,这铺位和你的家一样,商场的每一块砖都是你用血汗换来的!道理大家都懂,能不能有想要的结果只能问问你自己的内心:我出力没???我有私心没???我对得起我的团队没???再次声明,凡是近三天没有来人参加集体的,以后来我们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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