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史丹凤先到附近的火车票售票点订了两张去昆明的火车票,然后领着小猫出了门,给小猫买了一身合体的新衣裤。得把小猫带着,她想,小猫跟了自己,至少在吃住两方面是有了着落。再说她也舍不得离开小猫,如果当真是找不回无心了,她自己暗暗思忖着,收养了小猫做儿子也不错。
下午她带着小猫上了火车,惶惶然的一路南下。与此同时,史高飞一无所获的退出荒山野林,正坐在一处集市的小摊子上连吃带喝。在骨神的引领下,他昨夜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了整整一夜,几次三番的险些坠崖。本来他就觉得骨神这只鬼有点不靠谱,经过了昨夜的探险,他越发的不想再理睬对方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摇晃着大个子给自己找了一家小旅店安身。再不睡觉就要支撑不住了,他躺在一张满是臭虫的硬板床上,一闭眼便沉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他没能起床,一身的骨骼像是全脱了节,两只大脚丫子高高的架在床头上,脚底遍布着干瘪瘪的血泡,还是前一夜彻夜奔波的恶果。挣扎着出门买了竹筒饭填饱了肚皮,他坐在床上长吁短叹。从书包里掏出无心的旧汗衫,他把汗衫铺在了枕头上。枕着枕头闭了眼睛,他想儿子,都快要想死了。
旅店老板生了一大串泥猴似的小儿女,小动物似的在旅店外面摸爬滚打。史高飞听着小崽子们的嬉笑怒骂,听得他二十五岁的年纪骤然老成了五十二。抬起脏兮兮的粗糙手背一抹眼睛,他想老板的儿女要是丢了,老板还可以和老板娘再生养,反正天下全是他们的同类;自己却是不一样,在整个地球上,自己只有一个宝宝。
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开始流着眼泪抽抽搭搭。他想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给宝宝买过东西吃,买过衣服穿了。
第三天,史高飞下了床,感觉胳膊腿儿又归自己所有了,便筹划着再次进山。据骨神说,关押儿子的监狱其实并不算十分偏远,只是位置刁钻,让人不能轻易找到。
然而在他出发之前,他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史丹凤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拽着小猫,肩膀上挎着旅行包,腕子上吊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两盒方便面以及小猫喝剩下的半瓶雪碧。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高声大嗓的叫道:“小飞!我到昆明了,马上去昭通。你现在人在昭通的哪里?千万别走,乖乖等着姐!”
丁思汉站在阴霾的天空下,挂断了手中的卫星电话。先前的丁思汉一直是个大忙人,在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周游列国似的四处弄钱。弄了钱去养昆明的败家子,好个败家子,怎么养都像是要养不起,于是丁思汉快忙死了。
先前的丁思汉,如今已经成了他心底的一抹阴影。新的丁思汉并不见钱眼开,更不会为了个败家子无原则的卖命。将找上门来的生意一一推掉,他向后一抬手,把卫星电话准确无误的扔进了保镖手中。
双手十指贴着头皮,缓缓向后梳通了茂密的短发。十几岁的灵魂,几十岁的身体,他时常有些接受不了自己的老态。房内骤然传出一声惊叫,是保镖的大嗓门。片刻之后,人高马大的保镖跑出来了,用游戏的口吻小声笑道:“差一点被咬到了手。”
丁思汉没有回头,自语似的喃喃说道:“下次让岩纳去喂,岩纳的身手好。”
彪形大汉甩着手,嘿嘿的笑着答应了。丁老先生总是善解人意的,笑眯眯的永远是有话好说。虽然最近他老人家最近转了性,忽然变成了个阴森森的暴脾气,不过保镖们跟他许多年了,全能像体谅老爹似的不和他一般计较。
丁思汉在山中住了小一个月,越住越是痛苦,先前从复仇中所得的快感也淡化到无。独自坐在客厅中的一把硬木椅子上,他自己检讨内心,发现问题还是出在无心身上。
他忽然很想让无心死,无心死了,他便能了无牵挂了,便能在老死之前也出去见一见天日和世面了。可无心不死!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