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仅仅十五六岁的瘦弱女生,被人打的体无完肤,可见施暴者的凶狠。
结束完取证,我和小昭还有甄嵌一同回到了警局。
警局会议室内,又是好一番的探讨。
这次案子,法证部那边暂时还没有参与进来,但我想,这次会议之后,法证部一定会参与到这次的案件当中。
欧sir说,被害者家属只是一昧的指向,舒菲离家的这半年里受到了许多的侵害,当她第一天回家时,裹了一件厚大衣,家属不敢来报案的原因是怕遭受到邻里异样的眼光,并且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更大的伤害。
当然,这在司法眼中是极为愚蠢的做法,但法律不外乎人情嘛。
虽然爱屋及乌,有些监护人的确会盲目不懂得没有任何法律意识,但就舒菲身体上所受到的伤痕情况来看,事情像是并没有这么简单。
“舒菲身上一共有约一两百道不同程度被鞭打的痕迹,从瘀痕颜色深浅程度来看都不是同一个时间段产生的。
并且我们在帮她做胸透的时候发现,她的肺部现在都还有水肿发胀的迹象。
包括她鼻腔内壁膜很薄,初步可以判断,她经常性会被水从鼻腔和口腔进入呼吸道再进入肺部,也就是说她经常性溺水或呛水。
而且,她已经失去处女身了,不单单只如此,她在不久前才刚流过产,预计流产时间不超过两星期。”
我大致的简述了一遍舒菲全身遍布伤势的情况。
然后欧sir就我所说的话,“大家可以看看笔录的影印本,受害人的母亲有提及到,受害人被困禁在家的时候,一直都有提及到一个人的名字。按照家属的意思是,受害人所喊叫出来的名字,应该是个男人名字。
受害人一直很抗拒跟警方合作,说出导致身上伤痕的由来,如果说,受害人是想维护一个将她打伤的人,那么她懂得闭口不提,还是蛮聪明的。”
甄嵌颇着‘边际’的说,“起初我还觉得奇怪,女孩失踪了半年带了满身伤回家,父母在这期间迟迟不肯报案。这女孩更是奇怪,如果真是离家出走半年在外受了虐待,既不肯跟家里人说这半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经过温阳这么一说,就全部都解释得通了,如果女孩最初是因为闹脾气离家出走,在外被人性—侵或是男朋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因为害怕所以不敢回家。
回到家之后,自虐、被父母虐打……啧,但如果是被父母虐待的话,女孩的父母来报案,这在情理和时间上似乎说不通。
女孩离家出走半年,我们姑且算是人口失踪吧,但说是失踪半年,女孩的父母非但没及时报警,再看到自己女儿受到这样的迫害之后,还延后了一个多星期才来报案。
女孩父母是说希望寻找到鞭打她女儿的嫌疑人,但当我们询问女儿的时候,那女孩要么装疯卖傻,要么要么反抗激烈,要么就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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