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自己等得起,若是中途“崩”了,自然有儿子继承他的遗志。
眼见着高句丽使节还在表情诚恳的诉说着,宇文温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种列强欺负小国的感觉,还真是有些怪怪的....
。。。。。。
“二郎,未来十年,朝廷都不会对高句丽用兵了么?”
“你问这个做什么?”
“朝廷不是都已经和高句丽续约了么?”
“条约?条约就是一张纸,随时都可以撕毁。”
“啊?那,那不是...那不是...呃...”
“你是想说‘无耻’?”
“不不,妾不是这个意思...妾是想说...那借款怎办?债主把欠债的弄死了,那债务怎么办?”
“还有不动产作抵押嘛,你怕个什么?”
临近中午,散朝归来的宇文温,和皇后尉迟炽繁交谈,话题就是周国和高句丽续的十年和约。
这和约有些特别,除了列出许多苛刻的条件,迫使高句丽缴纳“岁币”之外,还有一项前所未有的条件,就是“借款”。
高句丽为了保住和平,面对周国提出的各种苛刻要求,只能在尽可能讨价还价后认下,其中就包括大幅增加煤炭、木材的供应(岁币的支付方式之一)。
但其朝廷财政收入微薄,急切间无法扩大矿井、伐木场的规模。
规模上不来,其产出就满足不了周国的要求,所以高句丽急需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用增加的产量来支付岁币,并且偿还债务。
于是,周国借钱给高句丽朝廷救急,而对方借的钱必须要分期偿还,如有拖欠,后果自负。
这种做法,类似于作坊主欠下债务,但营业所得不高,根本就还不起债,债主便再向对方借出资金,帮助对方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其盈利能力,以便能够尽快还钱。
在民间,这种做法没问题,如今也很常见,可若是出现在两国关系之中,真的是古来罕有。
所以尉迟炽繁觉得好奇,她认为周国既然借钱给高句丽,那是不是意味着在对方还清债务之前,周国都不会发动战争。
对于这个疑问,宇文温回答:“我不是说了么,和约该撕毁就撕毁,若打起来,把债务人打死了,那不要紧,浿水以北、鸭绿水以南地区的肥沃土地、矿山,朝廷估价之后,就把一部分抵给银行做补偿。”
尉迟炽繁还是觉得奇怪:“啊,这样也行?”
“怎么不行?”
“这....”尉迟炽繁还是无法看透宇文温的意图。
因为,借钱给高句丽的“人”,不是周国朝廷,而是日兴昌等银行。
周国和高句丽延续和约,定下借款协议,这其中,周国朝廷只是作为见证人,周国日兴昌等银行是债权人,高句丽朝廷是债务人。
日兴昌等银行把钱借给高句丽,高句丽必须按照借款契约,按时偿还欠债。
若债务人赖账,见证人就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现在,尉迟炽繁不明白宇文温为何要让银行参与到国家大事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