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点枝丫残根,留在太阴星上的广寒宫前,灵性全失,苟延残喘,先天蟠桃树,崩溃消失,些许桃枝残叶,衍化成天庭的三千多株蟠桃树。
镇元子大仙,以“地书”灵宝,强行调集大地之气,堪堪护住人参果树,但即便如此,人参果树的本体强度,灵根灵性,皆大打折扣,再也没有昔日洪荒十大灵根的风采。
否则,未来唐僧师徒几人,路过五庄观,凭孙悟空那根破棒子,也想掀翻洪荒灵根的人参果树?至于观音菩萨,以几滴杨枝甘露,复生人参果树的事情,更是无稽之谈。
如果是原版的洪荒灵根,就算是将观音菩萨,羊脂玉净瓶里的三光神水,全部抽干,甚至以观音菩萨的生命精华祭练,恐怕也不可能让枯萎衰败的人参果树,枯木逢春!
十大灵根,在这种末法时代,各个下场凄惨,事到如今,只有“处境悲惨”的绿柳一人,凭借准圣巅峰的法力,圆满级别的木之法则,日夜温养,才苦撑至今。……
但大势不可违,如果没有外力帮助,杨眉大仙,只靠自身法力、木之法则维持巩固,最多只能再活七百年!!
这也就是为什么,八百年后,孙悟空唐僧师徒,来到荆棘岭的时候,这处古庙早已荒废,杨眉大仙不见踪影,只有杨眉大仙的几个仆从木精,在主人死后,就近建了一座“木仙庵”,留在荆棘岭上蹦跶。
木仙庵,一语双关,既是祭奠死去陨落的“杨眉大仙”,又是指代他们几个“草木成精”的山精野怪……跟在杨眉大仙身边,十八公这些草木精怪,虽然没学到多少本事神通,但也耳濡目染,学了几分杨眉大仙的“渊博学识”,算作附庸风雅!
说完这些,杨眉大仙又道“老朽原本已经放弃,只打算留在荆棘岭上等死,但小友的出现,不仅让天道轨迹,平添了不少变数,而且还给老朽带来一丝生机希望,虽然老朽也知道,此事难于上青天,但蝼蚁尚且贪生,故此厚颜相求!”
林川愣愣地指了指自己,疑道“这么说,在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能让你重获生机??……”杨眉大仙,连连点头,“虽然老朽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就是我演算天道,得出的结果!”
“额……你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有什么东西能够救你!”林川将信将疑的应承下来,顺势做了下来,全心全意的思考……毕竟,眼前的杨眉大仙,可是能够独斗圣人的级牛人!
如今的西游世界,天道圣人隐遁不出,剩下的漫天神佛,天地大能,最强也不过就是寻常准圣,如果林川能傍身“杨眉大仙”这颗大树,今后的西游世界,还不是横着走?
菩提祖师?镇元子?如来佛祖?太上老君?玉皇大帝?……呵呵,有谁敢对林川动手!!甚至,以杨眉大仙这座级靠山的分量,就算是道家三清、佛门二圣,……这些遁世圣人出来,也要乖乖的称呼杨眉道人一声“前辈”!
连天道圣人,都是晚辈,那林川,还不是横着,竖着,躺着,怎么争取气运都行了???……为了如此幸福美好的未来,林川自然要拼尽全力,救下杨眉大仙的老命。
杨眉大仙,阅历眼力,何等老辣,从林川火热的眼神中,一下就看出林川的心思,为了能够彻底打动林川,杨眉大仙,甚至做出这样的承诺,“若小友能救下老朽的性命,老朽愿与你结成兄弟,哪怕是圣人,都不能动你分毫!”
杨眉大仙与道祖鸿钧平辈,若林川与杨眉大仙结拜兄弟,今后再遇上满天神佛,就算是太上老君,如来佛祖,也不敢对林川不敬,如此丰厚的承诺,让林川甚至有一种“天上掉馅饼”的兴奋。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林川能够想出办法,抱住杨眉大仙本体“洪荒绿柳”的衰败生机,挽救杨眉大仙的性命……否则,一切都只是空中楼阁,梦幻泡影!
吞噬、掌控两则?……额,林川的保命法则之力,貌似对治疗生机,并没有什么用处,大道三千,皆可成圣,但三千大道法则的品阶威力,潜力修炼,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四个阶级!
像木之法则,火之法则,水之法则,这种元素物质的本源法则,比“海浪法则”“荆棘法则”“火焰法则”这种衍生法则,更加强劲,在数千大道法则中,也可分到第三阶级的高度,……
大道法则,从水火土木之类的本源元素法则,再往上推,便是空间法则,时间法则,阴阳法则,剑之法则,力之法则,……至于位于三千大道顶点的至高法则,便是吞噬法则,掌控法则,创造法则,毁灭法则,……至高法则,不相伯仲,难分轩轾。
“掌控法则”“吞噬法则”,作为林川的保命底牌,虽然威力极大,一旦用出无往不利,如果从法则领悟程度上来说,充其量也不过是大罗金仙级别。
如果林川能将“掌控法则”“吞噬法则”修炼到圆满境界,纯粹的破坏力,自然要远胜杨眉大仙的“木之法则”“空间法则”!
但眼下杨眉大仙的“溃散生机”,就算是圆满程度的木之法则,也难以弥补解决,林川区区“大罗金仙”级别的两则,自然是没有“用武之地”。
吞噬、掌控两则,pass!
除了法则之力的底牌,剩下的,当然是开天神斧,血魔重戟,至尊火莲,这三件级法宝,……但开天神斧,乃是纯粹的毁灭破坏法宝,血魔重戟,至凶至邪,至尊火莲,统御万火,焚烧一切,似乎都没有作用。
“额……全是攻杀争斗的兵器法宝,怎么就没有什么蕴养生机的法宝呢?”林川沮丧的在心中暗道,但旋即林川脑中,忽然灵光一闪,“我怎么忘了,识海元神里,不是还有大明帝国的三件气运法宝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