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公事去了。
就这样,珍妮就在江氏别墅住了下来。江玦黎最近都很忙,一边处理公司的事情,一边筹备着婚礼,白天基本上都看不到他的人影。这样一来,沈时和珍妮单独相处的时间就变得格外地长。
珍妮算是一个工作狂,有时候投入设计的时候,可以说得上是废寝忘食。沈时看到珍妮这么拼命地找灵感,有点心疼和愧疚,每天都亲自做饭给珍妮。
珍妮长期在国外长大,很少吃中餐,沈时的手艺虽然比不上大厨,但家常菜也做的有滋有味,珍妮慢慢地居然爱上吃沈时做的饭。
这一天,江玦黎又没有回家,沈时和珍妮照例两个人坐着吃饭,珍妮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细细地咀嚼咽下,满意地叹了一口气对沈时竖起大拇指,赞扬道:“沈时,是你让我爱上了中餐,简直是人间美味,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沈时看到珍妮吃得开心,心中也是满满的成就感,心中不自觉有点飘飘然,但还是不忘谦虚几句,她摆摆手说道:“其实我也只是这几道菜做的比较好吃,不过还是你识货,你看江玦黎,上次还说我做的饭难吃,这回有你给我作证,看他还敢不敢想笑话我。”
珍妮听到沈时提起江玦黎,目光有些许的黯淡。她爱了江玦黎很多年,但同时也知道江玦黎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男人,靠的太近,就等于飞蛾扑火,曾经的她,小心翼翼地保护好自己不去受伤,现在江玦黎有了沈时,就更不是自己能去介入的了。
那就继续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吧,看到爱的人幸福,对自己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救赎呢。
她继续优雅地吃着饭,对沈时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是啊,以后他要是再说你做的饭不好吃,那我就给你作证。”
沈时坚定地点了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说道:“对了,珍妮,其实离婚礼还早着呢,你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我看到你每天都关在房间里找灵感,饭也不吃觉也不睡,觉得很过意不去呀。要不明天我们出去逛街吧,你回来都没好好看看我们中国的城市呢,正好,我最近闲得很,带你去看看,说不定你出去玩一玩,灵感就来了呢。”
珍妮听了沈时的建议,想到这么多年来,自己都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去交朋友,和朋友逛街这种事情更是寥寥无几。咦?朋友?自己居然不知不觉已经把沈时当做是朋友了吗?她的心中有些许释然,也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来一趟中国,是该领略领略这个国家风采了。
“好的,那我们就明天去吧,不过我们可能要稍微装扮一下,我怕又遇到那天在机场的记者,他们是在粘人得很呢。”珍妮答应了下来。
“嗯嗯好的好的。”
沈时开心得两眼放出光彩,她也好久没有逛街了,一直找不到人和自己出去,正好有了这个机会。在沈时的心里,珍妮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她的性格独立,有思想有才华,长得很美,虽然看起来有些冷冰冰的,但是相处起来又让人觉得舒服。让沈时不由自主地想去接近,也不由自主地想要和她成为朋友。
一顿饭,就在这样的闲谈中结束了,珍妮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创作,沈时无奈地在后面摇了摇头。唉,和江玦黎一样都是工作狂呀,认真起来就不要命的那一种。
夜幕悄无声息地降落下来,客厅里,刻着复古花纹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动,慢慢地走向白天。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窗户的时候,沈时就醒了过来,对于今天的出行,她充满了兴奋和期待。她按捺不住早早地起来,江玦黎还在床上熟睡着,这几天晚上,江玦黎都忙到深夜才回来,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回来,直接在公司睡下,总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望着他略显疲惫的脸和沉沉的呼吸声,沈时的心有些疼。
沈时想要做一顿饭给江玦黎吃,她悄悄地下床,不敢发出任何声音。没成想,正走到床头的时候,被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拽了回来,江玦黎还是闭着眼睛,沈时知道他已经醒了。有些愧疚地说:“我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江玦黎依旧没有睁开眼睛,嗓音都透着些许睡意,说:“没有,你怎么这么早起来?”
“今天打算和珍妮一起逛逛街,太激动了就醒了,不过醒来以后,看到你这么累的样子,我就想去给你亲手做顿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