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他以前相信科学,真的。
但是现在,他一点也不想相信科学。在他见识了这么多的妖魔鬼怪之后,科学是什么,林书已经记不清了。
但是现在这个金手指……怎么说呢,要是林书没有死,估计还有点用处,但是他死了,科学对鬼怪……有什么用?
林书有理由怀疑卞泰就是故意在玩他的。
“泰哥,现在这一头脑的知识对我没有用,难道我要跟鬼怪比赛做题?”林书试图说服卞泰,让他把这所谓的金手指收回去,再换个新的,有用的。
“你千万别嫌弃。你不知道,这是我花……多少代价才换回来的东西,很珍贵的。”卞泰皱眉想了一会儿,最后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用什么换回这科学家的知识的。
他经历的事情太多太杂了,总有些事情不清楚。
卞泰给林书的那一团光芒,是一个物理科学家的毕生所学。
一个人的毕生所学,无疑是很珍贵的,特别是对于林书这种在初中高中物理就没及格过的人来说,现在他脑子里面的东西……林书高山仰止。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用。
林书有些烦躁的揉着脑袋,“算了,食之无味,弃之……也不可惜。”
所以没什么好在意的。
不过要是早知道是这么个金手指,林书还不如让卞泰把身体换回来呢。
“对了,亡瞳呢?”林书四周望了一圈,却发现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她给你买了衣服,现在出去了。”
林书先是对于亡瞳居然能出奥林街444号感到惊奇,而后才惊叫道:“给我买什么衣服?”
“其实……亡瞳怎么说也是个女性。她一直跟我说想要个伙伴,她还特别喜欢打扮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但是你知道,这里只有雀儿和我,所以亡瞳她也只好把尸体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但是现在,你变成了女身,我想她应该很激动。”
林书没反应过来,“你什么意思?”
卞泰低笑,“她会对你表现出最大程度的……母爱。”
林书面无表情,心里波涛汹涌。
想起亡瞳的“母爱”,把变成胎儿的变态拎走的样子,他只觉得后脊发凉。
林书拒接去想这样的母爱,也不太愿意接受,但是显然他的意见从来都不被重视。
他已经……习惯了。
林书话头一转,“大鸟呢?”
亡瞳其实是不能出去的,并不是因为和林书一样的原因——见不得太阳,而是因为她的的外形,和人类有些相悖。
而且她那一身黑色的斗篷从不离身,要是这么出去的话,妥妥的神经病无疑。所以她每次出门都会带上麻雀,有麻雀的幻术,亡瞳就不太关心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什么样子的了。
林书看着自己身上穿着印有hollekitty的粉色连衣裙,他咽了咽口水,喃喃的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
卞泰笑眯眯的说:“我想你是对的,因为亡瞳有一颗——少女心。”
林书无法想象,一个皮肤如同枯树皮,声音哑如寒鸦的亡瞳,以收集尸体残肢为了,不管是审美还是情趣,一直都狂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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