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老五的话没错,论资,李素确实有资格任平乱主帅,领着大唐王师将西域折腾个底朝天。
当初奉旨驻守西州时,李素虽然只是别驾,但行事却霸气十足,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反客为主将西州刺史曹余的权力夺了过来,并且大力发展商业和军备,终于将一座破烂的土城变了模样,并且靠它死死守住了西域诸国联军的进攻。
西州如今变得怎样李素并不清楚,但他曾为那座城池付出过心血,流下过鲜血,他亲手立的那块英雄碑仍伫立在城外,经着风吹雨打,告诉每一个进城的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怎样惨烈的战争,多少人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才保住了这一方土地的安宁祥和。
为任西州近三年,可以,西州的繁华是李素建起来的,城里进进出出的使节,官员,商人,僧道等等,李素全都认识,起人脉,起威望,李素可以是西州第一人,甚至在整个西域都是赫赫有名。
方老五他是平西域之乱最合适的主帅人选,这句话并没错,如果李素奉旨领军平乱,只要过了玉门关,便能收到望风披靡的效果,治理西州三年,人脉也好,威望也好,当年西州一战,李素积攒得足够多了,若李世民认识考虑这个问题的话,任李素当平乱主帅的建议倒也非常有道理。
只不过听过方老五的建议后,李素的脸颊情不自禁抽了抽。
道理归道理,合适归合适,以李素的性格,若让他千里跋涉出关,领着大军过那种浴血沙场还得吃沙吞土的苦日子,并且还要冒着有可能会兵败被杀被俘的危险,去干这么一件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完全无关的事情,这种蠢事杀了李素都不愿干。
扭过头深深看着方老五,方老五神情兴奋,目光期待,巴巴地盯着李素。
方老五出身军伍,可以在军伍里混了一辈子,虽然混得不算好,临到退役也只是个火长,但沙场建功立业的军伍情怀却深植心中,大丈夫马上取功名正是理所当然之选,至于危险的因素,被他完全抛诸脑后,吃饭都有被噎死的,打仗当然也会死人,但风险和收益绝对成正比。
李素叹了口气,道:“五叔……”
“在。”
“要不是看你年纪比我大,贵府三代以内的女性亲人今日必然难逃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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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兵打仗这个可能被李素毫不考虑地放弃,不仅放弃,而且深恶痛绝。任何有危险的差事李素都是这个态度。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二十多岁便已封了县公,眼看离封王裂土不远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难以得到的荣华富贵,李素在二十多岁时便已得到,而且得到的东西远远超出意料,他还年轻,这辈子他还可以有许多好逸恶劳混吃等死的时间,但绝不包括玩命。当年为了大唐帝国玩过一次命,已经足够了。
出宫后,李素领着众部曲牵马缓缓朝城门走去。
虽早在从西州回来后李世民便赐他长安城骑马,不过但凡稍微有情商的人都明白,圣旨上了准许,并不一定代表你真的能这么干,懂得收敛的人应该知道,这只不过是一种荣耀而已,如果顺杆子往上爬,这根杆子注定爬不了多高。
所以李素和众部曲仍旧规规矩矩牵着马,在长安的街市上步行。
穿过朱雀大街后便是太平坊,离城门还很远,长安城太大了,李素一边走一边在考虑,是不是该在长安城里买个别院,这样方便自己上朝,这个别院最大的好处是,不但可以省了自己奔波之苦,而且还可以多睡一个多时辰……
想着想着,不知走到了哪里,忽然听到街边一条暗巷里传来一阵嘈杂,接着一阵压低了声音的咒骂和一声痛苦的闷哼,显然有人挨了揍。
李素神情不变,仿若未闻,连眼角余光都不曾瞟一下,径自路过暗巷。
人世间的不平事太多了,哪怕是在大唐的国都长安城,哪怕是如今四海承平的盛世里,那些权贵人物根本不曾在意过的角落内,每天每时每刻仍发生着各种不平事,世情阴阳相济,善恶皆存,有光明便会有阴暗,任何地方都存在着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李素不是豪侠,也不是菩萨,他还没到“兼济天下”的境界,哪怕发生在眼前的事,能不管就尽量不管,因为他讨厌麻烦,惹上麻烦便意味着他要牺牲许多发呆和睡觉的时间去解决它,这是对好逸恶劳的人生最大的不尊重。
所以明知暗巷内必然发生了某件欺凌之事,但李素还是视若无睹地淡定路过。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老天似乎注定要他管一管这桩不平事。
刚刚路过暗巷口,巷口内便横飞出一道身影,这道身影要死不死的恰好摔在李家一名部曲身上。
那道身影被狠狠摔落在地,发出痛苦的呻.吟,李家那名部曲也被顺势撞倒,部曲身子一挺,非常利落地起身,脸色却涨成了猪肝色。
怎么也是经大数十战的老兵,靠着一身厮杀本事打算给公爷卖一辈子命了,结果却被不知何处飞出来的人影撞了个人仰马翻,痛不痛还是其次,主要是在公爷面前大丢脸面,部曲不由勃然大怒,然后右手一沉,按住了腰侧的横刀刀柄,满是杀意地瞪着躺在地上呻.吟的人。
突发的变故,李素不得不停下了脚步,人还没转身,便长长叹了口气。
他知道,麻烦来了,这次和以前一样,是麻烦主动找上了他,不得不怀疑自己时候是不是被瘟神亲过,这运气背的……
从暗巷里飞出来的人仍躺在地上哀嚎,一边嚎一边打滚,神情痛苦之极,李素皱眉看了片刻,却发现他身上并没有太明显的伤口,只是外表很狼狈而已,李素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碰瓷。
方老五走上前,蹲下来仔细看了看,然后起身凑在李素耳边轻声道:“公爷,他确实伤了,右臂骨头折了,肋骨似乎也断了两根,不知多大的仇,下手也太狠了……”
李素头,然后目光平静地注视着黑暗的巷子深处。
以标准的平沙落雁式倒飞出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干的,按照通俗的剧情发展,这时候大反派应该一脸得意洋洋领着狗腿子们从巷内走出来了,不但走出来而且还要大喊一声……
“安平侯府办事,无关人等走开,莫惹祸上身!”
李素叹了口气,他很痛恨自己的料事如神,老天为什么要把自己生得如此聪明?
嚣张跋扈的场面话完后,巷子里方才缓缓走出一群人,前面十来人穿着青色短衫,典型的家仆护院打扮,最后出场的却是一位穿着华衣的贵公子。
贵公子身材不高,长相颇为英俊,十**岁的年纪,神情阴沉却带着几分倨傲和跋扈,李素第一眼见他便觉不喜,不喜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他比较英俊,另一个是跋扈。
这两条理由都犯了李素的忌讳,尤其见不得英俊的人,令李素不由自主产生危机感,觉得威胁到了自己“天下第一俊”的地位,总想朝别人脸上泼硫酸毁他的容……
不管长相如何,身材如何,李素看到他的第一眼便将这位贵公子定了性,看这嚣张的面孔,看他带的那群狗腿子,看他不入流的欺负人的手段……方方面面都在述着一个经典的事实,他是炮灰,风光出场然后就被主角往死里踩的那种炮灰,身份越高贵踩得越有快感。
果然如巨星登场亮相似的,贵公子步履很缓慢,脸上的倨傲之气一直不曾消散,走出巷口后,贵公子看到李素的穿着,还有身后十几个部曲,不由一愣,倨傲的神情顿时消去许多,脸色数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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