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另一边的澳比湾老板,也就是劳澈也忍不住插嘴,“琼斯博士,钻石你已经拿到了,我的东西呢?”
琼斯对独孤无名示意自己有事要处理,转头对一边的侍应招手,从那侍应盘中拿起那罐玉器,递给了劳澈。
威莉看着这个玉器罐子,嘀咕道:“这个叫努尔哈赤的真是个矮子啊。”
劳澈拿起罐子,其他两人一副朝圣般的眼神,盯着那个罐子,只听劳澈说:“里面的是努尔哈赤的骨灰,满清的第一个皇帝。”
独孤无名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努尔哈赤的骨灰居然会落入琼斯的手中,还是说这个骨灰流落到国外去了,劳澈即便在国内有势力,也无法染指国外的东西,只能找琼斯博士做交易,去把这骨灰找回来给他?
显然和独孤无名猜测的差不多,努尔哈赤的骨灰确实是流落道国外去了,只听琼斯道:“欢迎回家,老男孩。”
说完琼斯博士举起鸡尾酒就要干杯,独孤无名伸手阻止道:“琼斯博士,我想你不会想喝这杯毒酒的。”
“毒酒?”琼斯一脸懵逼和心惊。
“相信我,我是这个世界最好的生物学者。”独孤无名的名头确实很吓人。
劳澈的儿子和手下又重新把枪掏了出来,分别对准了琼斯博士和独孤无名。只听劳澈用汉语说道:“先生,你不觉得自己不该参与进来吗?”
独孤无名完全无视了那两把手枪,直言道:“劳先生,你是生意人,我家里也有做生意。我们都知道,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你这样出尔反尔,为了区区一颗钻石,值得吗?”
劳澈冷笑道:“你知道什么,那可是100克拉的钻石!是无价之宝!”
独孤无名当然知道100克拉的钻石的价值是非常非常高的,确实是有价无市的无价之宝。只听他道:“既然劳先生认为那颗钻石是无价之宝,为什么还要用它来做交易?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努尔哈赤的骨灰在你眼里,价值更高一筹吗?还是说,你自始至终,都不曾有过正当交易的打算,一直都在谋划独吞吗?啊,对了,你儿子就是因为这样,才被打伤的吧。不知道劳先生在sh滩的能量如何,和杜月笙先生相比,孰优孰劣?”
这下独孤无名就是扯虎皮拉大旗了,他根本不认识杜月笙,劳澈在sh黑道里面的实力,当然也不可能比得上杜月笙了。再怎么说,杜月笙都有sh地下皇帝的称号的人物。
三年前,杜月笙刚刚开始组织恒社。到两年前,即1933年2月25日,举行了开幕典礼,杜月笙自任名誉理事长。去年,也就是1934年,杜月笙任地方协会会长。恒社初成立时,有一百三十余人,到1937年达五百二十余人,***sh市党部、sh市社会局、新闻界、电影界等许多方面的人士都参加进来。
劳澈就是撑破天了,也不够杜月笙玩的。听到独孤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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