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远刚刚下台,又被请了回来,同行的还有第一组晋级选手唐寅。
两人相视一笑,唐解元道,“小哥儿干得不错,可有信心拿下达芬奇?”
杜远一哆嗦,“岂敢岂敢,我纯属酱油党,偶然路过——小手一抖,拿了经验就走。”
唐寅眼珠翻了翻,没明白“酱油党”什么意思,遂道,“也没什么可怕的,后生才可畏嘛!自管尽力就好。”
待三位选手并肩站定,司仪寮卿急急宣布决赛规则,“诸位,这后一场,即将决出本次‘写容盛典’的冠军,孰能夺魁,还看此番!请大家都不要留手。
眼下之规则,与前面小有不同。这回,组委会只推出一位模特,供三位选手共同参绘。”
嗯——台下妖众频频点头,均觉得这样才更加便于评判。
寮卿看了一眼选手们,“各位大师可有意见?”
达芬奇没吱声。
唐寅一挥手,“无妨,怎样都好——我说,能不能先来壶酒啊?你们台下喝得滋喽滋喽地,把人馋得不行。人一分心,画也画不成了!”
寮卿连忙鞠躬,“是我考虑不周,来人,上酒——”
早有两名侍从抬着酒坛上台,拍开泥封,向大海碗中满满斟下去。
唐寅提着鼻子连嗅三下,“咦,这香气,若有若无……”
一名侍从解释道,“回禀大师,扶桑清酒讲求的就是清冽,故而未有浓香。”
“不,我说的不是酒香,是花香。”唐解元伸手拎起酒坛子左右端详,“酒中并无桂花,也不见其他填料……何来清淡花香?”
台下海坊主哈哈笑了起来,朗声吆喝着,“伯虎先生,您倒是生了一只好鼻子!此酒为我名下酒坊所酿,天下独此一家,如果不是姥姥办活动,大家还喝不到呢。如您所见,内里并无填料,是为了保持色泽通透。其奥妙都在坛子上——”
“哦?此话怎讲?”唐寅大感兴趣,连比赛的事儿都忘了。
海坊主得意洋洋,抓住机会猛打广告,“这些坛子的质地,与寻常泥胎不同,非瓷非陶,介乎两者之间。其材料均来自御所内部,每年由白坟姥姥统一打包送至我家酒坊。”
“那么,到底是什么材料呢?”这玄奥越发勾起唐解元的兴致。
“是骸骨,年轻女孩儿的骸骨。听姥姥说,这些女孩儿生前用樱花香露浸泡过许久,直至皮软骨酥。死后的骨殖被研磨成粉,即可烧制成特殊骨瓷,用之乘酒存酿,则会将樱花之香缓缓透入酒中。但由于材料有限,每年也只能烧出两百个坛子而已,故而此酒的产量弥足珍贵。”
唐寅更加好奇,“一年两百坛……那也不少了!怎会寻得到如此多的年轻女子骸骨?”
“那我就不清楚了……”海坊主一脸茫然,“许是姥姥自有通天妙法吧。”
杜远在一旁听了,突然打起摆子来,浑身抑制不住颤抖,仿若中了风寒。他一把拉住唐寅,“伯虎先生,此酒饮不得!”
“欸——哪有饮不得之酒?”对方毫不在乎,放下酒坛端起酒碗,朝着喉咙猛灌。
他这架势,实在算不上品酒,连饮酒也算不上。
转眼大海碗已经见了底,唐伯虎把碗一抛,打了个酒嗝,“痛快!先润润嗓子,余下待会儿再喝。可以开笔了——喂,模特呢?”
寮卿一拍手,幕布撩开,一位清丽少女走了出来。
嚯,这一出场,满园无声。
美——毫无异议的美。
此女身材修长,标准九头身,穿了盛装和服,发鬓插满昂贵珠钗。虽不苟言笑,但美入膏髓。
除了江户时代流行的扶桑秃眉有些碍眼,其他部位无一不跨越了地域性审美局限,即使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见了,也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唐寅抚掌大赞,“善,甚善!如此画起来才有激情——”
寮卿立马宣布,“既如此,仍以半个时辰为限,计时开始!”
梆子声又响,那唐解元迫不及待扑到案前,抓起墨锭开始大肆研磨,彷佛一刻也等不了。
奇的是,达芬奇和杜远都站在原地没动。
杜远此刻心潮起伏,胸口似有海啸掠过。他的脸白一阵、青一阵、黑一阵……眼中望着美女模特,满脑都是“白坟姥姥”四个大字!
绝对错不了。
赛前在地宫里一探,虽未瞧见白坟的正脸,但在惊鸿一瞥中,扫到了一眼她新贴的“面皮”。
正如那位驾前首席婢女烟夕罗所描绘的,“……这肤如凝脂,水当当吹弹可破,剥下来依旧白里透红。腓肌含而不露恰可包颧,唇如蝶翅嘴角含春,鼻翼饱满但入口内敛,人中深若茶勺,眉毛虽粗但剃光就好,再配上您老的黑齿——我看天下第一美人非您莫属了!”
这声音犹在耳畔,杜远死死盯着模特,突然呲牙笑了一下。那女子也正回视着他,猝不及防,只好报以礼貌微笑。
三颗半牙齿露了出来,果然是黑齿!
杜远在大学里修过东方美学课,他很清楚,这个时期的扶桑贵族女子,素有染齿习俗。但,仅限于贵族。先前登场的那些宫婢就没有这个习惯,一个个还都保持着满口白牙。
错不了啦,这一定是白坟姥姥本尊。这厮作为大会幕后组织者,一直隐身不露面,原来是想假公济私,借着总决赛混入模特中,给自己留下至少三张传世佳作……
这种虚荣心态,和她剥皮贴脸的行为如出一辙,只有变态到极点的妖孽才会这么做。
想到地宫里挂满女人面皮的的百孔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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