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这样的场面谨欢玩了好几回了, 所谓一回生, 二回熟,到了现在, 她连话都不用说,就能完美而又精准地表演出一个大气而又隐忍,顾全大局,宁死不悔的形象, 来诉尽她的委屈和坚贞。
她这么做了吗?
没有。
这一招对别人来说很好用,但是对谨欢来说, 这太low了,完全显示不出她的水准来啊。
现在诉了委屈, 自然,刘彻会一时间情绪上头,竭尽所能地来补偿她, 可以说, 在这一段时间里, 只要是她开口, 刘彻肯定不会拒绝。在这个时间段里的谨欢,可以说绝对是处于人生巅峰的。
可是之后呢?
任何情分, 在过度使用之后,都很难再生, 更别提她现在还处于一个“强敌环伺”的情况下。
所谓兵法之道,攻心为上。
自古以来当皇帝的,多多少少都有点以自我为中心, 换言之,特别能脑补,越是能力强的皇帝,脑补的本事就越好,同理可参考嬴政康熙。
她不需要摆出委屈的模样,也不需要柔弱憔悴,正相反,她意气风发,艳光四射,娇容明媚又招摇。和同样年过三十的平阳站在一起,可以说是将这位在长安保养得宜的亲姐姐彻底比了下去。一时之间,连刘彻都有些恍惚,到底是谁去草原上呆了这么多年呢?
谨欢是和大军一起进城,早就他们回来之前,刘彻就暗地里派人好好地宣传了一下谨欢此次的功绩,为谨欢造势。
百姓多淳朴,他们只是想到天之骄女在寒苦之地呆了多年,想到她为了百姓甘愿抛却性命,想到她立下了如此大功。
所以当她的车架进城的时候,哪怕周遭的百姓并没有见到她的容貌,却依然在一旁欢呼雀跃,发自内心地感谢她。
原本众人都以为,在大漠呆了十几年,被风沙吹了十几年的谨欢,该是苍老而憔悴的,甚至于刘彻都已经准备好了安慰之词,而平阳还特意在刘彻面前表演了一番,表示她今日穿着素淡并不是不喜,而是为了不让妹妹“难堪”。
然而意欲打人脸者,人恒打之。
平阳这一身衣裳,看似平常,可是上面金丝银线,在阳光之下,可说是亮眼的很。
而谨欢呢,一身玄黑深衣。
她在大秦多年,秦国尚黑,嬴政压根就不怎么穿其他颜色的衣服,连带着后来扶苏也是这样。谨欢看习惯了,觉得这个颜色比较有气势,也就慢慢习惯了。
至于关键原因嘛,当然是她肤白貌美,红唇娇艳啊!在这一身黑衣,一头乌发的映衬之下,美貌值那更是蹭蹭蹭往上涨,直接就把旁边的平阳衬得黯淡无光起来。
不仅刘彻平阳等人愣住,连带着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这是去草原呆了十几年?别胡闹了,这是去修仙去了吧。
可是谨欢越是意气风发,就越是让人心酸。这样的天骄人物,竟是白白在那风沙之地耽搁了十几年,何其让人痛心呢。
“阿姐。”刘彻一时间没缓过神来,霎时间就想起了当年谨欢还在长安的时候,当着众人的面儿,竟然下意识叫出了当年的称呼来。
幸而他声音小,也没几个人能听到,可是听到的那几个,除了心中暗自惊讶的,就是咬碎银牙暗恨的。
比方说,平阳。
谨欢先前的猜测还不算准,她原本以为自己回来之后会因为刘据的事情而和平阳起嫌隙,事实却是,她一回来,就把平阳给惹恼了。
不过惹恼了就惹恼了,她当年惹得人还少了?一个平阳而已,还不足以让她放在心上。
宫里自然是准备好了洗尘宴,而且谨欢名义上的亲娘还没挂,进了皇宫之后,王太后身边的人就来请了。
“阿姐,朕陪你去吧。”
谨欢摇了摇头,“大军回朝,陛下还有诸多政务,区区小事,何必烦劳,再者说了,我这是去见我的亲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刘彻少时没少被“谨欢”教导,此刻自然是从善如流,“那阿姐你还是先住在长寿殿吧,公主府虽说已经修整好,可总该择个吉日再入住才是。”
姐姐好不容易回来,若是一回来就让她住公主府,尽管公主府雕梁画栋,华美非凡,可是还是会让人怀疑谨欢是不是不得宠。刘彻为谨欢考虑良多,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早在之前就着人通知了王太后。
未央宫里住的是刘彻和他的嫔妃,谨欢住在这里自然是不行的。王太后住在长乐宫,谨欢住在长乐宫里的长寿殿,名义上还是住在太后那里,倒是无妨。
王太后这辈子就靠的儿子,哪怕她其实并不是很在意这个二女儿,但是既然刘彻特意派人跟她说了这事,那她自然是吩咐人将长寿殿收拾得好好的。至于说谨欢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她哪里还记得,大面上过得去就行了。反正她才是亲娘,万万没有当儿女的去指摘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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