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修斯既不是黑头发也不是黑眼睛,他的头发是金色的,眼睛是蓝色的。
詹姆将这份怨气发泄到魁地奇的球场上,在格兰芬多与斯莱特林的比赛中,他对马灵珑出言不逊,事后想来,詹姆觉得自己居然可以蠢到如此地步。他不惜以犯规的方式阻断马灵珑的得分,或是将鬼飞球朝马灵珑的身上击打,这直接导致格兰芬多因此扣掉了许多分。【两人都是追求手】
“冷静点儿。”小天狼星对詹姆说,“这是比赛。”
“去他的比赛。”詹姆骑着扫帚飞出老远。
小天狼星其实也很难冷静下来,他讨厌卢修斯.马尔福,他知道马灵珑总是会谈一次恋爱的,她有那么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但不应该是他。一个视麻瓜为草芥,自认高贵的马尔福,小天狼星对于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极其厌恶。
詹姆也是这么认为的,马灵珑当然有权利跟任何男孩儿在一起,她跟谁牵手或是亲嘴儿都是她的权利。
但为什么是马尔福?
“你疯了吗。”马灵珑道,她把差点撞上大理石柱的詹姆重新拉回扫帚,“想和我打架请你选择合适的地方,肯定不是这里。”
詹姆的眼镜已经不知所踪,可能掉在球场的草坪上,他看不太清楚眼前的女孩儿是什么表情,马灵珑应该也不会给他什么表情,即使是生气的时候。
但是马灵珑确实在詹姆即将从扫帚上摔下去时拉了他一把,这让詹姆感到非常羞愧,在他屡次对马灵珑做出极端行为以后,女孩儿却选择放弃进球得分,只是为了不让詹姆从扫帚上摔下去。毫无疑问几秒钟前是一个绝佳的得分时机,但是马灵珑错过了,但她成功避免了一个捣蛋鬼摔成骨折的惨状。
而她大可不必这么做。
“我不想跟你打架。”詹姆说,他揉了揉眼睛,“我正在追求你,你看不出来吗?”
“用鬼飞球打我的头?原谅我不是很理解你们英国人的求爱方式。”马灵珑看到了詹姆的眼镜,它确实在地上,而且碎得厉害。
斯莱特林在一阵欢呼声中取得了胜利,穿着绿色队服的找球手率先抓住了金色飞贼。
詹姆说:“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你答应跟马尔福在一起,你不是喜欢黑头发的男孩儿吗?”
马灵珑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有固定喜欢的发色,她不知道詹姆从哪里听来的,但她还是回道:“因为卢修斯上学期得分最高。”
“什么?”詹姆不明所以地看着马灵珑远去的背影。
自那以后,詹姆.波特收敛了很多,他变得稍微不那么自以为是,懂得该如何正常表达情感。促成他们成为朋友的契机,是马灵珑遭遇了一些十分不利于她的谣言风波,那是他们几个的转折点,也是詹姆和莉莉的转折点。
却不是小天狼星的转折点。
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到最后连莉莉的都看不下去了,她打算把小天狼星喜欢马灵珑的事告诉她本人知晓,但是他极力阻止莉莉的好意。小天狼星无法像詹姆那样洒脱,他有太多的家族矛盾需要解决,他刚刚被家族除名,这让他非常悲伤。
小天狼星宁可错失机会也不愿意对马灵珑表露真心,他想等到自己有足够担当的时候。
遗憾的是,他没能等到那个时候就被关进了监狱。
小天狼星从来没把这段放在心底的感情忘却掉,但那份情愫也没有像藤蔓植物那样随着时间推移而疯长,它就静静地躺在男孩儿的心口下面,随时都能沸腾起来,也随时可以冷却。小天狼星在阿兹卡班漫长的岁月里,曾多次把它从记忆深处翻出来回味,那段单纯的情谊陪伴他度过了地狱般的12个年头。
马灵珑是否也曾喜欢过小天狼星,她很难给出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答案,马灵珑没有讨厌过他,即便他也有参与欺负斯内普恶作剧的经历。马灵珑注意到小天狼星的原因来自詹姆.波特,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而小天狼星每次都会在詹姆的情绪失控前将他拖走,这很难不让马灵珑记住他。
小天狼星并不像詹姆那样不断地给马灵珑制造麻烦和话题,大多数时候,他都表现出具有涵养的一面(后来马灵珑才知道那是他假装的)。小天狼星是一个纯血,却不强调这件事,他甚至会在斯莱特林咒骂其他学院的混血巫师“泥巴种”时回敬对方更难听的词汇。
值得一提,小天狼星仍然是个骄傲自大,并且愿意陪着詹姆.波特(或者他本身就有这方面的潜质)惹是生非的,令所有老师头疼的家伙,他也有尖酸刻薄的一面,特别是针对他不喜欢的人。
要知道,一个原本应该待在斯莱特林的“布莱克”却选择了格兰芬多,他的叛逆可想而知。
实际上,每当詹姆出现于马灵珑面前时,女孩儿都会习惯性寻找小天狼星的影子,毕竟他的样子长得的确不错。当然重点不是这个,因为小天狼星能够有效避免她与詹姆起冲突。
“我给你,给你写过一封情书。”小天狼星结结巴巴地说,“我把他放在一盒蜂蜜饼干的夹层中间。”
多么久远的事情,马灵珑努力回忆那封蜂蜜情书,她希望自己不要给他留下冷酷无情的印象。
马灵珑变成了蝙蝠的样子,她站在一只足有一头熊的体型的大黑狗脑袋上,他们远离陋居,身处一片玉米地中。学生时代两人就时常以这种方式在禁林奔跑。小天狼星头上总停着一只蝙蝠,他们都是黑色的,一大一小,所有人都觉得他们般配极了。
除了马灵珑自己,她起初一直担心会被小天狼星“吃”掉,因为他第一次成功变成大狗以后,对马灵珑居然只是没有任何攻击力的蝙蝠而拼命的取笑她,甚至张开嘴巴表示他能一口将马灵珑吞下去。
“我猜你一定想不起来了。”小天狼星说,“我没有署名,落款是一个狗爪子印,在我们5年级学期末的时候。你第二天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猜,你想表达的是,我们继续做朋友比较好。”
“等一等。”马灵珑道,“你确定是5年级吗?”她说,不可能完全没有印象,如果是5年级而不是4年级或者3年级。
那段时间马灵珑正被舆论压迫,没有谁敢给她递情书,所以如果她真的收到一封特别的情书,不管有没有落款,她都不可能忘得如此彻底,更何况那听起来肯定是一封令人印象深刻的情书,落款是狗爪子印,她记得那一年他们刚刚成为阿尼玛格斯。
“当然,我很肯定,那是我给你写的表白信。”小天狼星想了想说,“不过幸好你忘了,内容十分愚蠢并且幼稚可笑。”
马灵珑从小天狼星的脑袋上飞下来,她变回了人形:“我想可能,那封信没有到我手上。”她刚刚想起来了,“如果我们说的蜂蜜饼干是同一个口味,它被珍妮吃了,我想你知道她是谁,她总是喜欢从我这里擅自拿走一些东西。”
“真是该死。”小天狼星也变回了人样,他恼火地说,“难怪后来她一直缠着我不放。”
“除了情书呢。”马灵珑问道,“你还做过什么‘追求’我的举动?”不能怪她对小天狼星所谓的追求毫无感觉,小天狼星对莉莉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她的,马灵珑至今都能回想起他每天询问自己有关莉莉种种的小心翼翼。
小天狼星耸了耸肩:“我问你莉莉喜欢吃什么,其实是我想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问你莉莉想要什么礼物,其实是我想知道你希望得到什么礼物。”他滔滔不绝地将他自认“追求过”的证据如数家珍,“但你就是不明白。”
马灵珑看着他就好像看着一块写满古埃及文字的砧板,上面全是高级的魔法咒语,但是马灵珑一个字也不认识:“你真应该学学波特,布莱克,我一直以为你跟我打听伊万斯是因为你也喜欢她。”
“是的,我后来发现了,在我蹲监狱的头几年。”小天狼星说,带着一点遗憾,但又坦诚地口吻,“我应该更直接一点,但万一你拒绝,那就很可怕。”
“所以你是因为害怕?”马灵珑道,“害怕被我拒绝,你怎么知道我就没喜欢过你呢?”
小天狼星吃惊地道:“你的意思是?”
马灵珑摆了摆手,她把胳膊交叠到一起:“都已经过去了。”她说,“我们那个时候还很年轻,甚至可以说很小。我确实对你有好感,那肯定不是爱情。但如果你直接告诉我,你对我的感情,我想我会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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