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斯塔克挑了挑眉毛:“这么说,如果你非常想我,就会变成我的样子对我的身体为所欲为对吗,你怎么确定下面的尺寸变正确了?”
“斯塔克!”
男人安抚地吻了吻马灵珑的嘴:“开个玩笑,其实跟我预料的差不多,某种药物导致身体畸形什么的。”他得意说,“然后是我被毒蛇咬到,你又救了我,那几乎不可能。”斯塔克的内心没有波澜,只是快速的称述事实,“你不但救了我,还把我带到格米拉的小镇医院,我很高兴你没有丢下我一个人走掉,但说真的,我醒来后一直在想,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我想了很久都没办法想到,于是,我开始朝着超能力方向去思考,我觉得除了那个,没人能在当时的环境下毫发无伤的带一个伤者走出沙漠。”
马灵珑身上疑点太明显了,而且不止这些,他甚至想过这会不会是十诫邦的另一个陷阱,但他很快否定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女孩儿在斯塔克最脆弱的时候为他一次又一次的提供帮助,他没有理由去怀疑,他不愿意去做这样让自己苦恼的揣测。
“其实我早就觉得你不适合当特工。”斯塔克说,“尽管我总是在你面前提起,你太像特工了,所以反而不应该是,我猜如果政府派一位特工人员在我身边应该不会派你这样的漏洞百出的。”
“我以前是傲罗。”马灵珑对他说,“在魔法部实习过一年。”
“我想你应该会给我解释‘傲罗’是什么,或者更多的,有关魔法的事。”斯塔克道,“以及,你给我看的那些是什么?”
“我把我的记忆给了你,这样可以省去很多时间。”
“真不可思议,怎么做到的?”
马灵珑抬起头,双眼紧盯着斯塔克:“我没想到你能接受这个世界上有巫师的存在,你明明是科学家,但你和我遇到过的任何麻瓜都不一样,你居然想要了解它们?”
“当然不一样,我是独一无二的。”斯塔克自豪地仰起头道,他为女孩儿叫他科学家而高兴不已,他有很多头衔,但好像他真正的身份已经被人们遗忘得一干二净。
斯塔克表现出极为开心的被认同之后的别扭:“你再也遇不到像我这样的科学家了,所以你不能说走就走,失去我是你的损失,想想车库的超跑,它们都是你的,不过得把那辆宝马留下,你可能驾驶不了方程式赛车。还有一整抽屉的珠宝,我猜你一定喜欢得不得了,因为我看到你每天都戴不同的。”
马灵珑暂时不准备告诉斯塔克她家里有足够多的奢侈品,但无论如何,再奢侈的东西都不如斯塔克的一根手指头宝贵。
“等等,麻瓜又是什么东西?”斯塔克希望那不是一句用来形容不具备魔法的人的贬义词。
“你就是麻瓜。”马灵珑道,“不过,美国的巫师叫你们麻鸡,但意思是一样的”
斯塔克翻了一个白眼,他怎么就这么聪明呢:“还有比这更滑稽的称谓吗?”
“这不难听。”马灵珑道,“至于傲罗,它和警察类似。”
“难怪你像一个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原来你还当过警察。”斯塔克为自己又解决掉一个困惑感到高兴,“我不明白,既然你是巫师,怎么会有麻省理工的学业信息,还有你的档案,那些是假的对吗?”斯塔克又摇了摇头,他还有很多想不通的地方需要急切的知道答案,“不,等等,你认识伊森,而伊森是麻省理工的生物博士,他确实教过你,学校方面也有你的入学成绩和上课记录,很多教授和学生都对你印象深刻。”
马灵珑看着他,她原本不想指出那一点:“记录是真的,我的确是mit的学生。”
“为什么?”斯塔克露出茫然的表情,颤动的睫毛像某种昆虫的触须,“这可说不过去,你怎么会去哪儿,你看上去对机械工程没什么兴趣?”
“就是想去看看,没什么特别的理由。”马灵珑扯了一个谎,她还没打算全盘托出,更不想直截了当地说一切都是为了你,“魔法部为我提供的机会,我的记忆里有关于魔法部的内容,他们会给像我这样准备常年待在麻瓜世界的巫师提供帮助。另外,伊森也是巫师,但他不会魔法。”她很巧妙的将斯塔克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别处。
“我以为只有会变戏法的巫师才能称之为巫师。”斯塔克惊讶地道,“你们依据什么断定不会魔法的不是普通人而是巫师。”
“出生于巫师家族,自身携带极其微弱的天赋,却因为某种因素没能激发潜能。”
“听上去像基因突变的另一种解释。”斯塔克连马灵珑是巫师都能立刻适应,也确实没什么能再令他惊异的了,他现在的脑子虽然乱的可以,却不断的对那些记忆做着自我分析,然后得出一个又一个能够通过科学解释的答案。
马灵珑思考了一阵:“你可以这么去理解,但我们肯定不这么说。”
“那么,汉娜,你一开始就知道我好她的关系对吗?”斯塔克没有问及关于阿富汗的种种,因为他觉得马灵珑当时可能是冲着伊森去的,而马灵珑没有为此做出解释并且默认了斯塔克的猜测,这让他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
“她以前是我的老师。”马灵珑是似而非地说,“有关你的事,都是他讲给我听的,所以你才觉得我们素味平生,我却对你好像很了解似得。”这句话是真的,只不过掩盖了细节。
“我猜,你一定就是因此而爱上我的对吧?”斯塔克用鼻尖蹭了蹭马灵珑的脸颊,“你真应该早一点儿出现在我的身边。”
“也许。”马灵珑向他投去一个暗昧不明的笑。
斯塔克立刻给予回应地吻住女孩儿的嘴唇。
“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那个天狼星,你的同僚,他是不是叫布莱克,也是巫师?”
马灵珑带着笑意:“你还惦记着他?”
“我不但惦记他,我还看到他了,他在你的记忆系统占了不小的比重。”
“他当然是。”马灵珑送给他一个安慰之吻,“他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除此之外,他就跟我说的一样,被关进了巫师监狱。你第一次来酒吧找我的时候,我才从监狱回来,心情十分糟糕。”
“最后一个。”
马灵珑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儿的不耐烦地想要为他解答全部,斯塔克简直聪明绝顶,大部分的问题他几乎依靠自己的猜测便已经得出了正确答案,而剩下的,对马灵珑来说,那根本不能算是问题。
“斯内普是谁,还活着吗?”斯塔克看着她道,“你说你喜欢他。”
作者有话要说:【注】:hp世界一般读取记忆都需要冥想盆,灵珑会点东方法术,所以不需要冥想盆也能做到。
【尖叫棚屋】:邓多多为了掩盖卢平的狼人身份为他专门盖的小屋,在打人柳下面,哈3出现过。
【注】:作者设定那个时候的灵珑比鹿犬先知道卢平的秘密,亲世代的故事会在以后慢慢浮出水面。
hp的剧情会从阿兹卡班的囚徒开始。
第66章某种技巧
马灵珑确实喜欢过斯内普,那种喜欢类似于对弱者的保护欲以及同情,尽管斯内普并不需要这两样东西。不过,友情也算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反正她不会傻到让当时的斯内普觉得自己对他产生过怜悯之心。
在斯莱特林那种充满野心勃勃的地方,绝大多数的学生都不会真心对待你,不管他们嘴上说着有多喜欢。
马灵珑那时还很小,八岁(第一学期),她是整个学院乃至整个学校年纪最小的学生,但她懂得许多,每一个居住在昆仑山颠的幽灵都会告诉她很多人情世故。马灵珑也十分清楚一部分人对自己的好感全赖于她背后的家族势力,斯莱特林的学生和他们的父母大多看中这一点。
“那么你究竟关心斯内普还是在意小天狼星?”马灵珑的身边不止这两个男人,或者也可以说男孩儿,毕竟在她最风光的日子里,他们都还不具备男人的特征。
“你以为我嫉妒了吗,并没有,谁会对小孩子玩游戏的行为当真。”斯塔克的理解没有错,他犯不着为马灵珑小时候的感情经历表现出神经兮兮地在乎,“我只是很好奇,你那个时候真可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邋遢鬼?”
“他可不是邋遢鬼。”马灵珑说,斯内普跟很多人都不同,他从没对马灵珑主动献殷勤,当然这不是引起马灵珑注意到他的原因。
他们第一学期连话都没有讲过,马灵珑甚至怀疑自己当时是否对他产生过印象。
那个时候她就已经被格兰芬多的两个调皮鬼纠缠上了(其实是四人组,但卢平和小矮星彼得相对温顺),詹姆.波特几乎每天都会朝马灵珑挑衅一次,有时候是两次。就因为新学期期末,詹姆被马灵珑撞见他正在欺负一个斯莱特林的学生,女孩儿打倒了他,不是用的魔杖或是任何魔法,而是拳头。
用小天狼星后来的话形容就是“你把拳头击打在詹姆的自尊心上面了”。
那个时候的马灵珑是如此瘦小,以至于詹姆被一拳揍爬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脚下不稳,直到他的帅气脸蛋儿落下一个深刻的淤青。
小天狼星没有出手帮忙,他没有帮助自己的小伙伴对付斯莱特林不是因为对方是位女同学,而且还比自己小几岁,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可能是被马灵珑揍人的样子迷住了,也可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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