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一些也是有的,她潜意识里,总是会拿在美国时候遇到同类案子的严重程度去类比。
但是旋即又会想起,如今她已经不是在美国了。盗版,真不是个大事儿。
“似乎没有吧,那个顾莫杰太天真了。这种案子,用‘第三方过错’解释,怎么弄怎么成,根本咬不疼我们,最多媒体上认个错,表示加强监管整改,就差不多了吧。”
张超阳见女人认同自己,自负地笑笑,更不把事儿往心里去了。然而他又略微瞥了一眼邮件,才发现一个问题。
“钱塘市-中-院受理?怎么可能?知产侵权的案子,不都是被告主场么?”看到这个细节,张超阳面颊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三分怒色,又拨通了案头一个内线,交代自己的秘书,“让法务部的人到我办公室来!”
张超阳不太懂法,但是常识还是有的。毕竟做互联网的公司,最熟的就是盗版官司。
民事诉讼中,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得到被告的主场所在地来起诉。鉴于国内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管辖地的选取上,首先就让很多原告折了一场。
当然,侵权之诉不同于合同之诉,还有一个特例,叫做“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只不过盗版侵权绝大多数发生在互联网上,所以很少适用这一条。
05年,《民诉法》还是旧的,最高-院也远没有出台《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涉案标的2亿元以上、或涉案标的1亿元以上且一方当事人在辖区以外的知产侵权案件,由高-院一审”的做法。
知产侵权的侵权行为地,一般也没法界定。所以,只能是原告就被告了。
(注:有些书友拿后来搜虎视频告度娘视频那个案子反驳,来判断实务中的管辖权操作,但事实上那个案子是看不出管辖权原则的。因为搜虎和度娘都在中关村,自然都属于海垫区。不管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还是侵权行为地,都是同一个地方。)
现在,张超阳却发现顾莫杰居然在钱塘、在初音公司的主场起诉成功了,钱塘的法院也受理了。这一来,主客场一变,还没开庭呢,搜虎方面先被挫了锐气,矮了一截。
他有些气急败坏,急需把法务部的人招来,让他们首先查查,究竟受理环节有没有瑕疵。如果有瑕疵的话,搜虎公司的法务部是不吝于提交一份“管辖权异议”申诉的。
只要弄回中关村主场,只要让京城一-中院来一审,搜虎的底气起码强五成。
……
“张总……我们看了。目前来看,对方选择钱塘市-中院一审管辖,法律上没有瑕疵。”
搜虎公司法务部的一位资深顾问,看了邮件里的附件卷宗后,给了张超阳这么一个答复。
张超阳有些不爽:“没有瑕疵?怎么可能,不是应该原告就被告的么!”
法务顾问条分缕析地说:“因为,初音公司在诉求里面,提出了多个被告的同一行为并案处理。被起诉的不仅有我公司,还有另外几家同时对初音公司构成了同类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就有住所地在钱塘市的。
根据民诉法,如果一个案件有多个同类被告的话,原告方有权向其中任意一家或多家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行使管辖权……所以目前他们这么干法理上是说得通的。”
张超阳没耐心听完,简单粗暴地打断:“我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告诉我‘按照法律该如何如何’的!你就直接告诉我,原来遇到这种情况,你们是怎么拆招的!”
法务顾问赶紧简明扼要地剖析:“原来遇到同类情况,我们可以尝试争取拆分案件,不让他们对多个被告并案处理。具体做法就是强调我们和其他被告实施的是多个没有关联的独立侵权行为……”
“好了那就这样吧,这次也这么办。我不要过程,你给我想办法申诉,把案子拆了,和我们相关的,一定要弄回海垫来审。”
“可以,我这就去办。不过张总,我得提醒你,这种管辖权异议的申诉成本会比较高。因为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必须提请两家异议法-院的共同上级单位,才有权仲裁。钱塘市-中院和京城二-中院的共同上级,可就要追溯到最高-院了……”
“不要提醒我成本,你只要给我结果。”张超阳一挥手,就把法务顾问赶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