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是酌情把你强制入伍安排到边界和殖民地的建设军团或西伯利亚开拓团,这在老百姓看来是流放很重的刑罚了,如果真要是一些丧心病狂的杀人魔才会决定给予绞刑处死。
这次由《长江日报》(上海报纸)披露的所谓“中学校长性侵女学生的案件”一刊登就引发了社会公德公知的强烈抗议和极度不满,纷纷在帝国各大报刊杂志仗义执言甚至要求帝国最高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处以极刑,但法院判刑按照现行的《中华帝国儿童保护法》性侵案件还是第一次,最后只能按迫害儿童和体罚儿童定罪,只是判了十五年,其实相对于同类嫌疑犯这次的判决已经人性很向社会意见靠拢了,但这次的事件反而越闹越大或者说社会道德社会良心越来越强大,各地报纸杂志纷纷转载上海报社的内容,进一步引发游行和上书的热情。当然各个阶层还是比较理智的,上街的多是热血的中大学生,形式也不是过激的多是去国会或当地政府法院门口静坐。但当报纸深度挖掘发现这次事件中的受害者就是女中学生不仅是孤儿还是军烈遗孤时,再一次激怒了全社会全帝国的老百姓,尤其是军队,在法院开庭审判当天,帝国陆海军大臣及东南军区总司令曾国荃(已从西南非调回)全体出席。当然真正的*是帝国亲王新北京公爵(加利福尼亚公爵)林伟在法庭宣判后表示不忿,将自己的鞋子砸在了罪犯的头上,并随后要求国会修改现行的法律,然后把状纸递进了咸阳皇宫。
林宏生气的当然不是这些,他生气的还是事件本身,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帝国的未来,为什么!要这么做?!林宏在听到这一消息后,他是第一时间叫来锦衣卫调查此事,最后在锦衣卫哪里他知道了来龙去脉,这个女学生现在就读与上海松江中学是初三,即将考大学,学习一般(孤儿没有亲人在学校有比较孤僻学习当然不会太好但她能考上中学本身就是件了不起的事一般现在帝国的女孩子读完小学家长就不会让他们在读了),当时是周末她的室友们都回家了,这个学校宿舍里就她和宿管大妈了,那个校长整夜进入女生宿舍想要*她,幸好她大声的呼救叫醒了宿管大妈,没有被那个狗校长得逞,可以想象如果被这样一个狗东西得逞了,这个倔强的女孩子只能一死以证清白。
是夜,林宏在第一时间乘坐皇帝号高速列车赶往上海,法律虽然已经宣判但皇帝口含天宪至高无上是宪法规定的,所以上海的检察院和警察局加强了证据的进一步搜索,等皇帝来决断。
1878年八月一日,林宏见到了那个受害的小姑娘,本来已经安抚好的孩子在看到皇帝亲自降临后还是忍不住哭了,林宏看着这个孩子,才十几岁的孩子啊!她是个孤儿,这段时间有很多人来安慰她看她,但自从那件事后她总觉得周围的人眼神是异样的,她就像被抛弃了一样。在看到林宏后就像看到了主心骨一样,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不要哭,不要哭!要坚强好吗?”林宏现在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什么都说不出口,想想前世那些把手伸向小学生的禽兽再看着这个眼前可怜的孩子,林宏也只能抱住孩子安慰她了。
1878年帝国第一大案终于有了结论,1878年八月三日,林宏绕过内阁和国会直接下旨给帝国最高法院,圣旨上只有八个字“以此为戒,杖毙庭下。”
圣旨一出,通过报纸和广播传遍了整个帝国,老百姓纷纷叫好,内阁和国会对于皇帝的圣旨心存芥蒂毕竟绕过内阁又绕过国会这完全就是无视两者的存在,但千年以来皇帝的权威和汹涌的国情让国会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而接下来真正麻烦的是杖毙庭下该怎么执行啊?这帝国的极刑也不过是绞死,这个杖毙庭下目前帝国的执法部门不会啊!
就在内阁、法院和检察院纠结的时候,锦衣卫出手结了它们的围。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麻利的将犯人带到午门的刑场,然后又干净利索的在午门执行杖刑以示皇威(过程参考电影《夜宴》里的杖刑过程),过程就不说了,反正围观的群众们是纷纷叫好,也明白了什么叫天威皇权。
随着后面国会修改了一系列的儿童和妇女保护法,此事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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