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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上的这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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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边人浑然不觉里面动静,有如现代高级宾馆窗口的镜面玻璃,单向透明,隋炀帝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在帐内一边看风景一边恣意寻欢作乐,而不必受时间地点的限制。

    嘉靖年间,曾有个叫叶苹香的女子,将头发丝擘作四缕,花了两年功夫,绣成一幅二丈四尺长八尺宽的佛象。其中除去科头披发穿架裟的佛,尚有楼阁台榭、日月山河、水中百族,并且用蝇头小楷绣了金刚经全卷。如果头发丝的匀细出于天工,苹香女子的技艺无疑巧夺天工。若是现在,不妨拿他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信仰要靠这样的功夫,别人也就只能望发兴叹了。

    还有在头发丝上动刀真做文章的,微雕。要读这样的文章,得借助放大镜。

    头发除了工艺妙用,在一些人心目中,更具有一种精神力量,避邪气、壮人胆、助心劲。当然,揪住头发将自己拽起来的传说只是说书人的神话,但是遇到蛇交尾等坏人运气的场面,揪根头发就可以避邪,拔一毛而利天下之事不为,拔一毛而换取自己心理平衡之便宜岂能不要?蛇不知和人的头发有什么过不去,听说巫师和它斗法时,功夫也在不停地摇晃头发上。让它数不清人的头发它就输了。有趣的是相传一种叫樟柳神的小精灵怪,二寸长,粉面朱唇,笑容可掬,未卜先知,还会唱小曲,但若被头发丝拴了,则无计可施。这小家伙不怕巨物怪兽,倒惧一根头发丝,于细微处见精见神。只是此精神不可发扬过大,象金瓶梅里的潘金莲等爱吃醋眼酸的女人,将情敌的头发置于绣花鞋里用脚时时踩着,以泄心头之恨;象文化大革命革命群众将某粤剧名伶剃了阴阳头等。头发若有灵,物伤其类,岂不悔生于人的脑袋上,或者竟要疑心自己长错了地方?

    头发既然有怒形,也当有喜悲哀乐。头发既是七情六欲的代表,被称作万根烦恼丝。要想皈依佛门,首先就需将其斩断。头发和宗教信仰也立了盟,和尚道士们头顶上就有明显标志。比耶酥基督的信徒要好识别得多。

    却也正为其联系太多,想图一生清闲终不可得,高有高的难处。烦恼之名名不虚传。

    头发既有生,也当有死。只是一般人的头发掉落后从那里来款款由它归回那里,没有着意发送。例外是皇家,将此做了手脚。光绪帝就专门置一金塔安放慈禧太后的头发,象寺庙的舍利子塔,以显孝心。用意如此昭彰,用心也就值得怀疑。另一个例外是淅江的周思沂。他对自己心思重重的头发遗体不知该如何处置,扔河里,恐怕它随波逐流浮沉不能自己。丢火中,恐怕它趋炎附焰之后不能逃脱与灰烬共复没的命运。于是他等到风和云淡的天色、无烦无扰的心境,亲自砍树木、搬石头,垒了墓穴埋葬头发。并作发冢铭,其铭有两句曰:谓冢外有全人,已无须无发;谓冢中有全人,复无骨无肉。其感情的投入、行为的认真、以及以情深动文处,都有葬花遗风。不同的是黛玉的多愁为着对生命易衰的敏感。而头发引出的波动大多为世态时事的变迁。“发虽微,其关系甚巨。”辛苦自不堪言。

    正因为它干系重大,所以很久以来,一直受到我们的极度重视,曹操马踏青苗犯了自己定的军纪,抽出宝剑割了头上青丝便可以代死刑向三军谢罪。当然,这无疑是政治手腕,但你把它换个国度,或是换到今天试试?它或许就成了滑稽戏,难道理发馆地上滚得全是人头?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处,彼一处也。当时,曹操的官兵都将头发看得很重,所以他可以认真地做这假刑罚。官兵们也可以信以为真。

    至于以后落发蓄发又和爱国爱朝庭思想新鲜颓废信奉那家主义联系,道理就更加重大,千钧系于一发。这更是它无凭无故地承载了一种泰山之重。

    这种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清军入关后的二三百年历史。明王朝初亡,故老遗贤与剃了半片头拖条长辫子的清臣比较“惟此头上苍苍,犹足以系故国之思。”“直欲以一发存汉族之河山”百万大军都保卫不住的东西,要吊在一根头发丝上,本来就是个玄虚的梦,清廷却连个残梦也不许做。现在尤被人歌颂着的那个顺治清帝,就下过第一道严历的剃发令。诏令下达到的十日内,军民一律要剃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据说这是因为一个叫孙之懈的降臣所致。他不但率先投降清廷,而且是汉人里第一个自愿留成满式发型的。为了不致自己太难堪,竟然上奏顺治帝,要汉人全改发型。这一下,招惹来了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动作。几十万人为此毙命,最后自己也栽在这几根头发上。他在家乡被反清志士抓到,在他剃过的头顶上扎了一个眼,栽进去一撮头发,以泄人心头之恨。他他临死之际,一定没想到,剃掉的头发竟然能这样长在头顶上。

    为一道剃头令,清朝的剃头匠一下子身价倍高,因为他们负有神圣使命,他们的剃头挑子上专门坚起一根杆子,悬挂圣旨。这种带刀宣诏,样子本来可怖。至三五十年前,这根杆子尚存,无圣旨可挂他们就挂掴刀布。可怖的架势也就有些化解为亲切了。

    剃发匠没多少权利,但有本可依,剃发令毫不含糊。连孔圣人的后裔,当时的陕西道孔文骠也因为上奏要求豁免剃头弄得丢了官。“欲存千尺发,笑弃百年头。”“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剃发令引出多少捍发烈士的壮举:

    钱塘令顾咸建,抗命就刑,刑前边喝酒边呼喊:三百年宗社已倾,我头可断,我发不可剃也!绍兴的王元趾见父老剃发相迎。愤然说,越国男子不能丧发蒙面以乞活。整肃衣冠,跳水而死。

    最惨烈的是江阴人为此造反。招来清军屠城十日,二十多万人死于清兵之手。

    清末民初的报人胡寄尘先生竟为这段反剃头的经历撰写了一部发史。与其他史一道记录清代功过。

    当然,这道历史景观正看,是血淋淋的滑稽,反看,也是刀光剑影的滑稽。洪秀全金田起义后,太平军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不剃头,竟被称作了长毛,叫他们长毛的,有许多是汉人高官,汉人百姓。此时,他们已经把这种原本是汉族地区的旧发型视作异端了。而长毛自己也对头发很上心,除了自己的军队要统一留发,对占领区的百姓也不容他们自行其势。每到一城,首先都要频布天朝“畜发令”这是与福临的剃发令同一页纸的另一面。只是革命终未成功,畜发也就半途而废。受累的只是百姓。头顶时刻顶着风险。

    辛亥革命后,剪头顶的辫子由革命者明心迹的举动渐渐又成了民国政府强迫执行的命令。接受了西方进步思想的人士认为:“我汉族四万万人民,行将尽举其束缚之发而去之,而今而后,真可谓雪二百六十八年之耻而一洗之也,”但这阵人们脑后已经拖惯了辫子,不忍心剪去,甚至以为它是祖宗之法、民族精神。神鞭之说,并非小说家妄言。是揣摸民族心理的结果。当初为不留辫子抛头颅洒热血的民族这阵又为被剪辫子呼天怆地。

    山西介休地区流传的小调剪辫子,曾对这一段生活和当时的乡下人心态做了写实的描绘:

    “民国七年世事乱,各州府县把辫子剪。

    剪了辫子还不算,然后剃成秃蛋蛋。

    这秃眉秃眼的怪不好看。

    张兰镇九月赶会二十七,介休的知事来演说。

    巡警兵,真不少,前后的马队全跟好。

    逮住留辫子的定不饶

    剃了半片留半片,留下的半片手巾巾里藏,[读参]

    揭了手巾露了相,把你带到介休县。

    又挨板了又住官店[大牢]”

    煞有介事地收拾条辫子,几近闹剧。

    若在都市,风气开明点,还有宽容度,王国维、辜鸿铭等名流照样拖条辫子出入北平街头,高等学府。甚至辜鸿铭可以指着辫子公开说:“这是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据点。”他是精通英国文化的,英国人的观念里,保守并不是丢人的主义。

    乡下人可就惨了,反反复复为这条辫子遭多少罪?艳阳天里的马小辫留着辫子,便被当成准备变天复辟的一条罪证。这是一种个人爱好政治化,现在的影视名星,球星,脑后竟然又有留小辫的。当时,乡下人留辫子,就是看惯了,顺眼。说他们有张勋的复辟愿望与能力,恐怕谁也不信,包括知事和巡警什么的。但上峰有令、有公文、有精神,不信也得信。

    大约因为头发从脑袋上生出,人们便认为它靠着思想和意识来滋养,所以多年来政治家习惯紧盯着它不放。脑袋里那团白糊糊的浆子看不见,直说让你灵魂深处暴发革命,你暴发了没有?让你思想革命,你革了多少,领导们还是摸不着深浅,于是,脑皮外这团理不清的黑麻便做了它的替身。不仅官场政治盯着它,连老百姓也习惯了把它当成道德判断的一项内容。

    文化大革命发端,革命群众便拾起那把剪刀,用剪女人们的辫子来破旧立新;某阶段号召清除精神污染,又有人出来清除青年人头上的异己形状,烫发长发等。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了头发的劫数还未满。

    头发的发规没有见诸法律,可是就有群众走在法律之前,以获得进步称号,以获得上报进广播的资格。这种培养根深蒂固。

    说来,是因为怕别人想的与自己不同,所以才见不得发型异常。归结到底,还是作领导的对某些人具有自己个性思想的恐惧。

    因为思想犯一代一代死去多少人之后,终于开始有先知者大着胆子说了一句实话:思想总还是自由的么。

    思想都自由了,头发还不能自由么?皮之不存,毛将蔫附?

    其时,商品经济象钱塘潮似的从海边倒灌回来,身居高位的这团黑白狐狸先是被人冷淡了,人们顾不上操心它。继而又一古脑儿被打发进美容厅。头发们这多年间培养出来的政治意识如果没来得及淡化,一定会有抑制不住的失落感。竟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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